本报讯 (记者 傅沙沙)尚未买车的程先生因为一笔近50万的车贷登上信用“黑名单”。昨天,程先生与中国农业银行朝阳支行对簿公堂,索赔精神损失1元。银行出具了程先生所签署的贷款材料,但他表示均系伪造。
焦点一:是否贷款买车
程先生是一名媒体评论员。去年8月,他申办信用卡遭银行拒绝。经查得知农行盈科支行曾向他发放过一笔49.5万元的车贷,这笔贷款虽已还清,但有29次逾期还款记录。
“我没买过车,也没贷过这笔款。”法庭上,程先生表示,其名下没有农行这笔贷款购买的车辆。而所谓的逾期还款发生后,银行也从未通知过他。因此,他认为这是一笔“误登”的不良记录,且已给自己办理信用卡带来负面影响。
农行盈科支行现已并入朝阳支行,昨天,该行代理人表示程先生确有不良信用记录。农行当庭拿出一叠程先生的贷款材料,包括他的身份证、户口复印件、贷款申请表及贷款购车合同等。多份材料上均有程先生的签名。
这名代理人表示,程先生逾期还贷的不良记录是被自动计入征信系统中,农行对此没有责任。
焦点二:申请材料是否伪造
“我的签名全是伪造的。”程先生仔细核对后说。程先生说,银行材料中的身份证登记说他住在朝阳,但其诉讼材料与身份证原件均显示他住址位于东城。
另外,复印件中的照片很模糊,不能确认是程先生本人。而申贷材料中显示的其职务为一家文化公司的老总,程先生觉得匪夷所思,“我就没在这里任过职。”程先生认可的只有户口信息和作为担保的购房合同。
“按照银行规定,贷款合同都是面签的。”对于程先生的质疑,农行代理人称,内部流程不存在代为贷款的可能。法官追问本案中程先生是否当面签署了贷款文件时,该代理人犹豫了一下,低声说:“不知道。”
由于双方对贷款材料的真实性存在异议,法官决定对贷款材料中程先生的签名进行真伪鉴定。结果得出后,此案将继续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