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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保险法与产品涨价无关

时间:2009-09-17 13:04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张兰
  

  针对“新《保险法》实施将导致保险产品涨价”的传言,中国保监会法规部主任杨华柏今天对媒体表示,新《保险法》出台的本意是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保险公司是否提升保险产品的价格,属于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范畴,与新《保险法》是否实施并无直接关联。

  “对于个别公司利用新《保险法》出台来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我们认为极不妥当。”杨华柏称,各公司应当通过增强管理、堵塞漏洞、压低手续费来降低成本,而非简单通过加价来消化增加的成本。对于销售中存在的误导及其他违规行为,监管机构将依法对违规的公司和个人进行监管。

  新《保险法》对保险合同订立、责任免除、诉讼时效等内容进行了很多方面的修订,引入了“不可抗辩”条款等内容,加强了对投保人利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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