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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起实施《保险法》 注重保护被保险人权益

时间:2009-09-16 08:45来源:中国广播网 作者:zhouc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2月28日上午举行闭幕会。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保险法》,该法将从2009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保险法。

  2009年10月1日将开始实施新版《保险法》,新的《保险法》由158条修改并增加到187条,对此中国之声特约观察员陈杰人作如下点评。

  陈杰人:新的《保险法》在10月1日要实行了,大家都知道我们旧的《保险法》是在1995年制定的,通过15年的实行,今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它进行了一个修订,做了一些增加和修改。把过去的 158修改到现在的187条,修改后的《保险法》注重保护被保险人、投保人、收益人的权益。

  比如说大家遇到理赔难、保险合同看不懂、遇到保险纠纷后保险公司找借口等问题,新的《保险法》对这些都作出了一些妥善的修改,使得大家的权益都能得到保护。

  比如说关于理赔的问题,现在新的《保险法》就规定,在遇到需要理赔的问题时,如果保险公司还找理由和借口说你的资料不齐全等,新的《保险法》就规定,这时保险公司必须告知你须要提供哪些资料,这就避免了保险公司借口你资料不足,不给你理赔的情况。所以新的《保险法》对于我们今后的生活是很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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