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并不是监管的目的,但可以如实反映监管工作的力度。据记者统计,从2009年2月至今,保监会开出行政处罚裁定书18份。其中,受处罚机构9家,受警告、责令撤换等行政处罚的个人达到14名。通过保监会的行政处罚通告笔者发现,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年内受到两次处罚,而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有3名管理者受到责令撤换的处罚,3名受到警告处罚。一家公司同时有6名高管受到处罚,这在今年内公告的18份行政处罚裁定书中堪称一“最”。
罚单一
弄虚作假
从被查处的情况看,诚信方面的问题首当其冲。广东中策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在提出申请材料后,注册资金账户即被注销,以致出具的验资报告与事实不符,属于以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为。保监会决定对两个责任人都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中国保险界的巨擘在合规经营的道路上也并非一帆风顺。经监管部门查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其下属分支机构沈阳市分公司于2004年4月 30日至2007年12月21日期间,虚构永泰团体年金保险业务,虚增保费收入和退保金1.56亿元,未按照规定使用永泰团体年金保险备案条款,擅自印制保险单证。保监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责令中国人寿辽宁省分公司停止接受国寿永泰团体年金保险系列产品新业务6个月,同时对现有国寿永泰团体年金保险业务的合规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对中国人寿沈阳市分公司则给予50万元的罚款。两位直接责任人分别受到罚款10万元并被撤换的行政处罚。
罚单二
偿付能力不足
因违规投资危及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也是被监管处罚的重点之一。永安产险在2007年7月至2008年6月期间,违规购买11只无担保可转换公司债券,运用资金数额巨大,情节严重,保监会决定对永安产险作出罚款20万元,限制投资可转换公司债券6个月(现有可转换公司债券只准卖出,不准买入)的行政处罚。同期,因违规投资而严重危及到企业偿付能力的公司还有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经监管部门查明,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9月,未向保监会提出申请,交付资金500万元申购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其中中签3071342.12份,共支付资金 3098979.25元。2008年6月,该公司以每份0.807元的价格将基金全部赎回,净收回资金2466180.22元,造成帐面损失 632799.03元。无独有偶,2007年10月,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批准购买关联企业股票1782256股,亦造成数额相当巨大的损失。最终,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违规购买基金的行为受到保监会给予10万元罚款,并受到限制偏股型基金投资业务3个月(自下发处罚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公司投资的偏股型基金账户,只准卖出,不准买进)的行政处罚。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则受到罚款20万元并限制其除银行存款以外的其他资金运用范围6个月的行政处罚。
罚单三
违规投资
一些公司在“出新”的投资理念下,做出了一些与现行法规相抵触的投资行为。经监管机构查明,2005年7月15日,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股东吉林省公主岭市正氏企业有限公司签订金额为600 万元的《借款合同》,时任董事长宗国富签字。2006年1月23日,正氏企业向安华农险支付了借款合同期限内的利息197160元。截至2009年3月 27日,安华农险未收到正氏企业偿还的借款本金及逾期利息。2008年3月,安华农险财务部以公司文件《关于投资成立吉林省安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决议》为依据,在没有领导签批的情况下,全额出资100万元,设立吉林省安华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对于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违规设立公司及以关联借款违规运用资金的行为,保监会给予其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针对目前保险公司出现的各种违规案例,专家指出,在监管层日趋加强管理的基础上,各保险公司也应当完善内控体系,强化内控制度的执行力,通过调整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和建立健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不断加大对分支机构的管控力度,及时总结管理创新的探索,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成熟做法进行梳理归纳上升为制度,形成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