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机比儿子“岁数”还大
市民胡先生家有两台电视机,一台是6年前买的,另一台则更早,是20多年前他和妻子结婚时买的。“有26年了,比我儿子的岁数都大。”胡先生说,因为二手电视卖出去太便宜,那台14寸的电视机就一直放在家里的卧室。
这样的情况在成都并不少见,不少市民家里还有用了10多年的电视机、洗衣机、冰箱等。赵先生说,家里的冰箱用了10多年,去年儿子给他新买了一台冰箱,但老冰箱如何处理就成了问题。“几千块买的东西,几十块就卖了,有点舍不得。现在,那台老冰箱还在家里,继续工作。”赵说。
李先生则每天都在与家里的热水器“斗智斗勇”。这台热水器用了十多年了,一个多月前,热水器的电线被老鼠咬断了,李先生自己把它修好了,但从此以后,每次开热水,他都要用手把两根线头接到一起,热水器才能工作。“想到勉强还能用,就没去换,也没考虑过安全隐患,反正用了这么久也没出什么问题。”他说。
超期服役电视超过40%
今年年初,省消委会对全省十个经济发展不一的市(州)及48个县(市、区),144个城镇社区和182个乡(镇)的5167户居民家庭进行了关于家电超期服役的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家电超期服役现象比较普遍,其中电视机40%,燃气热水器28.2%,电热毯25.7%,洗衣机25.6%,冰箱 24.1%,电热水器19%,特别是国家已明令禁止生产与销售使用的直排式燃气热水器,仍然有8.7%的家庭在使用。
该委对超期服役的概念是这样解释的:一般约定,大家电产品的安全使用年限是12-16年,小家电6-8年。电子信息产品环保使用期限10-20年不等,手机、电脑则约定为10年。
众多家电仍然超期服役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消费者对家用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不清楚或根本不知道。省消委会秘书长刘亚兵说,现在的一个普遍现象是,消费者购买家用电器时,促销人员都说产品终身保修,给消费者一个误导,以为这个电器可以用一辈子。建议相关部门应做出强制规定,要求家电生产商必须在产品上标明安全使用年限。
国家能否补贴旧家电回收?
要更换超期服役的家电,首先是必须将旧家电回收。尴尬的是,旧家电回收后
拆解再利用,是一项亏本的营生。
长虹技术中心潘主任说,旧家电回收越多,亏本越多,如果这一块国家政策补贴不到位,很难运营下去。
对旧家电进行拆解再利用需要用到许多先进的仪器设备,购买这些设备需要花费一定的金钱,回收旧家电还要花钱,整个拆解回收工作实际上是亏本的。“在家电以旧换新的9个省市,许多拆解企业也收不到旧家电,原因在于许多旧家电拆解后也亏本,拆解企业不愿意收。”
刘亚兵也认为,如果大家都积极更换超期服役的家电,家电回收拆解以及再利用会形成一个产业,他呼吁国家在这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和资金补贴。省消委将把这次会议讨论的问题形成纪要,报送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并对家电超期服役问题形成具体建议,提交国家相关部委。
超期服役家电隐患重重
超期服役的家电到底有何隐患?省消委工作人员说,调查显示,超期服役家电在耗电、耗气方面比节能产品高出30%—40%,如冰箱在使用10年后,耗电量是最初使用时的2倍。同时,高能耗带来高排放,不利于环境保护。超期服役家电因为部件老化,极易出现“三天一小修,五天一大修,修了还要修”的状况,不仅浪费金钱,对社会资源也是一种损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