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质量报》报道,最近卫生部公布的化妆品皮肤病最新监测结果表明,我国由化妆品引发的皮肤病呈逐年增加趋势,成为皮肤科常见疾病之一。使用化妆品最易引发的是接触性皮炎,占82.65%,致病化妆品种类多样,以护肤类和祛斑类产品为最多。
2003年1月至11月,卫生部组织了解放军空军总医院、上海市皮肤病性病医院、天津市长征医院、重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和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的化妆品皮肤病诊断机构对化妆品皮肤病发生 情况进行了监测。5家医院按照皮肤病诊断国家标准进行诊断,共监测发现化妆品皮肤病565例,其中以接触性皮炎最为常见,所占比例高达82.65%,其他依次是化妆品皮肤色素异常、化妆品痤疮、化妆品毛发损害、化妆品光感性皮炎和化妆品甲损害。
发现 12类化妆品引起皮肤病
据有关医院监测发现,引起这些皮肤病的化妆品共12类693种,由普通化妆品引起的化妆品皮肤病共327例,占57.9%;由特殊用途化妆品引起的化妆品皮肤病共177例,占31.3%;由美容院自制产品和无标签标识、无卫生许可证、无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和无有效期标识的产品引起的化妆品皮肤病有61例,占10.8%。
监测结果表明,化妆品皮肤病发病呈现两个特点:一方面,与往年数据相比,监测的化妆品皮肤病逐年增加,成为皮肤科常见疾病之一,以化妆品接触性皮炎最为常见。同时,化妆品造成的难以恢复或不可逆皮肤损害的严重病例也在增多。但尚未发现由化妆品引起的群体伤害事件。另一方面,致病化妆品的种类多样,以护肤类和祛斑类产品为多。美容院自制产品和“三无”产品以粉刺类产品引起化妆品皮肤病的例数虽然相对较少,但所引起的皮肤病往往是较难恢复和不可逆的严重病变,消费者应引起警觉。
原因 产品卫生质量不合格
造成化妆品皮肤病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化妆品卫生质量不合格,化妆品中违规添加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超标。如,不法企业经常会在祛斑类产品中违规添加苯酚和氢醌,而苯酚具有较强腐蚀性,氢醌则容易引起色素脱失。二是消费者是过敏体质、选择化妆品不当或使用不当。如,使用化妆品前没有详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或没有作相应的皮肤敏感试验。三是标签、说明书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四是美容院对消费者施用化妆品不当。据了解,延误就诊和处理不当是造成化妆品皮肤病病情加重的重要因素。如:消费者在美容院使用化妆品出现不良反应时,某些美容院不但不及时让消费者停用化妆品,还自行为消费者治疗,由于处理不当,使得部分消费者所患的接触性皮炎迁延不愈,发展成为难治愈的色素异常。
措施 加大对自制和“三无”品的查处
卫生部表示,对于引起严重皮肤病变或多例病变的化妆品,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采取措施查清来源。对于流通范围超出本省的要上报卫生部,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粉刺类化妆品和美容院自制化妆品的监督检查,并加大对自制产品和“三无”产品的查处力度,要加大对美容院的监管力度。化妆品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要向消费者如实介绍化妆品,包括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处理措施和禁忌人群,不得夸大宣传。
专家提醒:消费者要主动了解化妆品卫生知识和法规知识,正确选用化妆品,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使用化妆品不适时应及时停用,并到正规医院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