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4万元购买了一张房屋会员卡,2年来,不仅没有享受到“会员”待遇,承诺退还的购卡钱也要不回。5日,记者见到无奈的乔春女士后,找到卖卡的房产公司,对方称财务紧张。
2008年4月,乔春一家决定在汉买房,此时,丈夫已从十堰调到武汉工作。29日,他们看中傅家坡附近辰光房地产公司销售的“快乐时光国际公寓”,产生购买意向。售楼部工作人员说,这期预售房预订的人很多,不如先交4万元办理一张VIP金卡,到时可享受9.8折的优惠并拥有优先购买权,无论是否买房,都可退回购卡钱。乔春当即签下金卡认购合同,支付4万元现金,工作人员承诺,开盘时电话通知。
此后,乔春多次询问开盘情况,对方总是说请耐心等通知。直到2009年8月23日,乔春上网时无意发现该楼盘一期已售罄。她顿时对该公司失去信任,9月份正式提出退还4万元的要求。没想到,开发商不断推诿:再等等吧……
今年5月,乔春见到公司负责人周建刚,其称财务十分紧张,下期开盘后一定退款,写下承诺书表示6月30日是最后期限。然而,当乔春在“最后期限”去讨要时,公司已改名为“胜宇置业”,内部办公人员也比以往少了,周又说难以凑足款项,重新承诺7月15前退款。
乔春说,她一直在十堰照顾老人和孩子高考,无数次奔波两地,车费都花了2000多元。她现在最担心的是,7月15日依然拿不到退款。
为此,记者找到胜宇置业办公室,工作人员要么说周总不在,要么避而不答。记者又找到原辰光房产公司负责财务的刘总,他表示,7月15日退款没有问题,但补充说,公司财务紧张,员工工资都难以发放。
对此,武汉市消费者协会姚丰认为,该公司已构成了明显的欺诈行为,对此予以强烈谴责!并提醒消费者,慎选开发商,慎缴定金和办卡。记者陈会君 实习生朱志叶、张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