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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选购家具争议多 应签订合同保权益

时间:2010-07-05 11:49来源:太原日报 作者:
  

  6月30日,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传出消息,6月12日至27日,该中心共接到消费申诉16件,主要涉及产品质量和服务;接到举报51件,主要涉及无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超范围经营和欺诈消费。其中,消费者对家具行业的申诉较为集中,该中心特此提醒消费者,选购家具应签订合同,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近期,我市消费者对家具行业的申诉主要集中在:夸大宣传,销售人员介绍商品时往往将家具产地、材质、售后服务等宣传得很好,误导消费者;在销售家具时不给消费者签订合同,或者合同相关内容较为模糊,当双方产生纠纷时,责任难以认定,保修期限也难弄清;定金纠纷。消费者订购家具时,商家若违约,往往只退还消费者定金或全款,而消费者一旦违约,商家却以种种理由收取消费者违约金。

  在此,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购买、定制家具时需注意:应与商家签订详细的合同,明确注明家具材质、产地、家具交付时间、违约责任和售后服务条款,以确保自身权益;若商家违约,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双倍退还定金,而消费者违约,也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产生消费纠纷时,消费者应保留相关凭证,及时向工商部门申诉。 (霍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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