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创造性地建立起公共租赁住房配建制度—— 凡是规划为住宅的房地产项目,都要按照比例配建一定数量的公共租赁住房或经济适用房,有效推进了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速度。
据了解,从 2007 年起,青岛市规定每年投入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资金不少于 5亿元,年均建、筹公共租赁住房不少于 3000套,主要面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 10平方米、人均月收入低于 1277元的低收入家庭公开配租。 目前,青岛市已在70个房地产项目中配建保障性住房27792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项目 49 个,房源 12792套,已公开配租3823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