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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禁止在住宅开公司 小本经营者遭沉重打击

时间:2010-07-01 07:23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
  

  从今天起,如果你拿着住宅性质的房产证,去登记注册公司,那么不好意思,工商部门将向你说“不”。因为从今天起,正式实施的《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中,明确规定“凡房屋产权证上的用途明确为‘住宅’的,一律不得核发营业执照。” 也就是说,想“破墙开店”,想随便在小区里租个房子创业开公司统统不行了——工商营业执照申领这一关,过不去。不过,在此之前已经领取了执照的“住宅公司”,不会受到“追溯”影响。

  昨天,记者在南京市工商部门下设的多家工商分局看到,各个注册窗口几乎围满了前来申领营业执照的市民。在白下工商分局的行政服务窗口,注册人员告诉记者,这几天来申请办照的人数,比以往要多了不少,而这其中超过8成的,都是以住宅房作为经营场所的。

  工商部门统计显示,目前南京登记在册的各类公司以及个体工商户中,以住宅性质房屋,作为营业场所的比例至少接近6成。而南京市玄武工商分局的一位注册科人士表示,在他们区,至少9成以上的个体户,都是在用住宅开店营业。

  现场&幕后

  突击注册的喊幸运

  措手不及的苦了脸

  “我真是太幸运了,要是耽搁一天,这公司肯定开不成了。”在昨天“悬搭搭”办理了公司登记注册手续的楚小姐告诉记者,她的这家公司开在鸿意新城小区内,目前所登记的营业地,就是自己买的住房。“要是30日这天领不了执照,就得去租商用房。那成本,可担负不起!”

  鼓楼区的刘先生则苦着一张脸:“措手不及啊!”刘先生告诉记者,他的房子是今年4月底刚和房主签订的租赁协议,用来开美发店的,租期为2年。他请装修队花了1个多月时间,把房子装修好了,可是昨天来到工商部门准备申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部门却告诉他,由于材料没有准备齐全,因此不好办照。“听说7月1日就按新规了,我租的这房子就是住宅啊,那我不白忙了?”

  实施意见仓促下发

  许多细节尚待明确

  “这个条例影响面太大了,不过我们也是前天刚刚得到通知的。”南京市一个区级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虽然“条例”出台了3个多月,南京如何实施一直没细则。不过上周,省工商局企业注册分局突然下发“实施意见函”,要求各地工商部门按照“条例”开始实施。

  由于准备期较短,记者发现一些细节问题仍然没有明确。例如根据规定,申领营业执照都需要一个准备材料的期限,那么“7月1日前”,究竟是以工商部门的材料受理之日起计算,还是以进入前置审批环节的日期开始?不清楚。

  例如一家餐饮企业,在取得工商执照之前,必须得先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那么如果这家企业,在6月底递交了卫生许可证的申请,卫生部门在7月1日发了,再到工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这种情况究竟批还是不批?不知道。

  影响

  有居民叫好

  总算不用住“公司小区”了

  “天天在电梯里看见夹着皮包上班的年轻人与拎着菜篮回家的老年人一块走!”家住南京城中的李女士,听说将有“住宅禁止开店”的新规出台,非常高兴。因为去年初她花了100多万元买了一套住宅,才住一年时间,楼下一层变成了一家宠物医院,每天人声犬吠加消毒药水味,休息都休息不好。

  李女士说:“当初买房时,开发商承诺只有前后两排楼的底层商品房可以开店,可现在小区内的公司却越来越多。新规虽然‘既往不咎’,但至少不会再有公司进来了。”

  有经营者发愁

  小本生意恐怕玩不起了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利用住家性质经营的,最多的就是个体工商户,这些人赚小钱补贴家用很不容易,然而根据“条例”规定,以后就算是开馄饨店、卖烧饼,都得租用“商铺”,显然昂贵的租金,会让其中的一些人感到无力承担。

  在青岛路上,一位从事珍珠奶茶生意的老板告诉记者,他的房子就是住宅性质的,目前每月的租金是2000元,而月利润也就在3000元左右,而如果真的让他去租商铺开奶茶店,“就不如关门了。”

  工商忧虑

  无照经营很快会多起来

  “可以预见,新规最受打击的将是一些申办个体工商户的人群。”南京市工商局注册分局人士直言不讳。他认为,规定小本生意也要租商铺经营,显然会逼他们干脆无照经营,“这样对谁都没好处”。

  -南大教授支招:

  政府推“廉租商铺”吧

  南京大学商学院成志明教授指出,住宅开店的做法,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居民的居住权。因此对于禁止用住宅经商的规定,对于居民而言应该是件好事情。

  另一方面,他也提出,禁止住宅经商,将可能打击一部分想创业开公司的年轻人,因此他建议,相关部门要做好禁与疏的工作。“从企业经营的角度讲,小公司也不愿意与居民混居,也想搬进像样的办公楼,但没有相应的能力。就好比一个人,想进华丽酒楼吃饭,但条件不许可,只能到大排档将就一顿。大多都是一些创业型的企业,其本身就没什么经济实力,而眼下南京的写字楼,最便宜的每天1平米的租金都在1元以上,因此如果将这些想创业的人,一下子赶到写字楼里面去,显然徒增了他们的创业成本,也不利于这些创业人士今后的发展。”

  成志明表示,政府能提供廉租房,是否也应该考虑推出廉租写字楼、廉租商铺,让年轻人有地方创业,让小本生意者能自食其力呢?(陈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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