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投诉、打假维权首选网络平台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速递 > 房产家居 >

公积金贷款购经适房 上海每户限额60万元

时间:2010-06-30 13:50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
  

  上海市昨日(6月29日)出台公积金贷款购买经适房细则,规定每户家庭公积金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不得超过60万元的额度上限。

  上海市昨日公布了公积金购经适房的四个标准,其中规定不能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共同借款人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规定比例×12个月×贷款期限。

  此外,细则还规定,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20%,以及不高于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按各自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倍数确定的贷款限额。(记者 印峥嵘)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最新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质量新闻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