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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房改:不求"居者有其产"但求"居者有其屋"

时间:2010-06-21 08:55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
  

  三、终极方向:“两分开”式二次房改

  前面的分析说明,新世纪前十年的房价上涨率是7.6%,未来20年则可能到达11%。但是,2001~2008年中国城市居民中有60%的中、低收入居民的年均收入增长率却只有5.5%,其中最低收入的10%的居民收入年均增长率只有5.2%。由于居民主体的收入增长显著低于房价上涨,这些居民实际上就永远也买不起房。

  中国目前的确存在着收入差距拉大的矛盾,政府也提出了缩小收入差距的目标和政策,但是中国既然已经走上了市场经济的道路,存在收入差距就是一个为实行市场经济体制所必须支付的制度成本,因此即使是缩小收入差距的政策能够取得成效,也不可能回到平均分配体制,而是缩小到发达市场经济国家普遍的收入差距水平就算是达到了目标,比如吉尼系数从目前的超过4.7缩小到4.2~4.5之间。因此即便是改善了收入分配状况,还是会有占一半左右城市居民的收入增长落后于房价增长,他们还是买不起房。

  在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也不是人人都买得起房,而是有将近一半甚至超过一半的居民是住在政府所提供的社会保障性住房里。所以,虽然社会做不到“居者有其产”却必须做到“居者有其屋”,就是要保障每一个公民的住房权利。不管买房还是租房,保证人人都有房住才是好的社会制度。

  所以,反思1998年以来的“房改”,的确有“过市场化”的倾向。有人说当时的房改政策也提出了廉租屋、租房等与鼓励买房并举的政策,但是并没有提出廉租屋、公租屋应占到一半左右的数量目标,实际上则是走上了全面鼓励购买商品房的道路。所以,目前提出应进行“二次房改”的任务是一点也不过分的,只有进行二次房改,把占城市人口一半左右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纳入由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范围内,才能使全体城市居民都有改善住房条件的希望。

  政府所提供的保障性住房应以满足基本居住需求为目标。对于低收入家庭来说,政府应提供廉租屋,使这些家庭能每月花百元以下就可以有房住,对特别困难的家庭,还应给予房租补贴。但廉租屋的面积不应太大,一家三口有70平米的两居室就很好了。对于买不起房的中低收入者,政府可以提供面积大一些的公租屋,比如90平米以内的大两居室或小三居室,使这些家庭每月花几百元就能住得起房。

  今天40岁以上的城市居民,恐怕绝大多数都是住在父母租住的房子中长大的。每一个人都是这个这个世界的匆匆过客,即使你买了房,当你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也带不走,从这个意义上讲,人不可能拥有永恒的产权,因此只要在有生之年能有一个良好的居住条件,其实买房住与租房住都一样。当然中、高收入者因为收入多,就可以卖面积更大,设施条件更好的房子住,甚至在不同的地区拥有多套住房。

  每一个人都不是生来就有钱,随着个人事业发展经济条件也会发生变化,收入增加了住房条件就可以不断改善,或者是从租房到买房,或者是买更好的房子。据有关统计,香港居民平均一生要更换七次住房,就是随经济条件的改善而不断改善住房条件。所以廉租屋与公租屋制度也是给事业刚刚起步的年青人提供一个事业发展的基础。

  政府给中、低收入者提供了住房保障,就可以不再顾及房价高低而充分放开商品房市场,在彻底市场化的房地产领域内,房价高低是由供求双方决定的事,政府完全没有必要进行干预。日本东京银座的地价,即使在地产泡沫破灭后的今天仍高达30万美元/平米,折合人民币超过了200万元。香港前一段也出现了78万港元/平米的楼价。再过20年,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这样的大城市恐怕也会出现这样高的地价,恐怕也只有这样高的地价才能大量吸纳社会财富,让有钱人的钱有个去处。但前提就是要进行“二次房改”,使保障性住房与市场化住房彻底分开,只有中低收入者的住房权利获得充分保障的时候,市场化的房地产市场才能彻底放开与正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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