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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变别墅 常州市长怒斥:这是谁的馊主意?!

时间:2010-06-19 10:27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
  

  本报18日A12版《每户200m2的别墅,安置谁?》的报道引起了常州市政府及当地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昨日,常州市长王伟成怒斥在安置房小区造联排别墅是馊主意,并为此作出批示,要求相关部门立即依法办理,当地规划局昨日查实后也已经认定这两幢建筑为违章建筑,并要求街道立即将其拆除。

  昨天下午,在常州市规划局内,该局办公室主任孔和生出示了一份《特信急报》,报上的内容是本报周五报道的关于常州新闸花苑安置房小区建每户200平方米别墅一文,常州市长王伟成在这份急报上作了三点批示:“在安置小区造联排别墅,这是谁的馊主意?!请规划局朱局长立即处理。一、如果是规划批准的,规划部门要说出批准的法规依据,不然则要承担全部责任;二、如果没有经过规划批准,则属违章建筑,应立即依法拆除,所造成的损失由决策者承担;三、在分清责任,严肃处理的基础上要举一反三,职能部门和新闸街道要找出薄弱环节,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今后不再发生类似情况。”随后孔主任还出示了一份《关于新闸镇新闸花苑农民安置小区规划情况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该《说明》上写着:“新闸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未向我局报审这两幢低层住宅的建筑设计方案和未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情况下自行开工建设,属于违章建筑。我局也已经与新闸街道协调,新闸街道表示立即拆除。”

  孔主任表示,新闸镇新闸花苑是农民安置小区,2007年8月,新闸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常州市规划局申请该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常州市规划局依据该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于2007年10月核发了该项目的选址意见书;2008年2月,常州市规划局对新闸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报审的规划总平面图进行了审定;2009年8月,常州市规划局根据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相关文件和经审定的规划总平面图核发了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根据审批的规划总平面图,该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8.98公顷,规划一期安置住宅14幢,其中小高层住宅12幢、3层低层住宅2幢。规划本着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前提下,在临河道北侧规划布局两层低层住宅,以便尽可能多规划一些安置房,因日间距的要求,住宅高度只能为3层,但规划审批的这两幢3层住宅与其他住宅同属安置住宅性质,不是别墅用房。

  战 斗

  -市长批示

  一、如果是规划批准的,规划部门要说出批准的法规依据,不然则要承担全部责任;

  二、如果没有经过规划批准,则应立即拆除;

  三、分清责任,严肃处理。找出薄弱环节,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今后不再发生类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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