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等7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12日正式对外发布,旨在解决中国城市中等偏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意见明确了公租房将成为解决“夹心层”住房困难的主要途径。我们注意到,在各项公租房有关政策纷纷出台之际,对于公租房的来源和供应保障尚缺乏制度设计,而这才是关系到公租房成败的基础。
细读“意见”,其中指出:“面向经济适用房对象供应的公共租赁型住房,建设用地实行划拨方式,其他方式投资的公共租赁房用地,采用出让等有偿使用”。这里说明两个问题:首先,公租房有望取代经适房成为托底型住房保障;其次,公租房不排除其他方式投资,这或许是为公租房来源提供了多渠道的选择。
如果单靠国家划地、破土动工、重新建设的模式,公租房在短期内的供应量恐怕不会很大。在“土地财政”的主导下,考虑到土地资源的金贵,尤其是公租房可能对房价造成的下跌影响,政府部门建设公租房的动力未必很高。参照之前的例子,从媒体披露的情况看,去年的保障房建设进度就很不理想,全国人大去年年底的一份报告指出,中央预算安排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截至去年 8月完成率仅为23.6%。中央预算下的建设进度尚如此,更何况是资金更窘迫、土地财政依赖性更严重的地方政府了。
从头建设的缓慢例子已经摆在眼前,公租房建设必须绕过这道坎。我们建议充分利用现存房屋租赁市场,盘活城市中的大量存量房。
在许多城市,市区中心都存在大量闲置房屋,而且越是房价虚高的城市,闲置房屋越多。据今年北京两会上的消息,仅北京一地,闲置房屋就多达400多万套。杭州、上海等城市也保有着大量闲置房屋。由于种种原因,这些闲置房并没有进入楼市,也没有进入租赁市场,政府需要做的就是通过财税政策把这些房屋纳入公租房体系中,正如新华社16日发文指出的,”调控楼市亟待把大量投机者、囤房者赶出市场,把存量房逼入市场,或出售或出租。 ”公租房房源问题一旦通过“逼存”解决,不仅为公租房制度提供了房源保障,也为楼市调控打开了局面。
在具体的财税政策上,可以借鉴海外公租房收储的经验。在中国香港、新加坡等地,政府出面收储房屋租赁市场上的存量房,转租给中低收入人群,已有一套非常成熟的系统可供参考。其中牵涉到税收优惠、贷款担保等等形式,主要又分为收租和收购两种形式。政府主要通过减免物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等方式鼓励房东出租自有房屋,而对于那些较难出售的老旧房屋,政府一般通过信贷方式收购,经过维修后租给低收入人群。在财政上基本做到投入不大、效益不错。
相比于廉租房,公租房基本能够维持自身运转,需要的政府财政投入相对较少;相比于经适房,循环使用的公租房,受益群体更为广泛,只租不卖也有利于减少腐败的几率。我们希望公租房建设能够吸取经适房建设中的教训,完善监督追责机制,切实施惠于城市中的广大住房难群体,实现居者有其屋的基本保障。(社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