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投诉、打假维权首选网络平台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速递 > 房产家居 >

房价涨幅虽回落 调控力度不能松

时间:2010-06-12 19:40来源:新华网 作者:
  

  国家统计局10日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楼市调控效果初步显现,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今年5月份同比涨幅14个月以来首次回落,而且环比涨幅也创下14个月新低。(6月11日《广州日报》)

  最近一段时期以来,中央政府与有关部委接连出台了一系列房地产市场调控新举措,在这种背景下,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首次回落,环比涨幅创下新低,确实是房地产市场调控举措作用下的结果。

  但要正视的是,房价同比与环比涨幅出现回落,只是房价上涨幅度有所降低而已,房价依然在上涨,所以不能说此轮房地产市场调控已达到预期。

  此轮房地产市场调控进行之前,房价普遍虚高,远远超出民众的购买能力,现在房价涨幅有所回落,是由于此前房价基数很高,所以涨幅回落后房价依然很高,大多数民众依然买不起房。既然进行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目的,是为了让更多的民众买得起房,那么房地产市场调控就不但不能放松,而且应当进一步加大力度,如此才能最终稳定房价。

  此前已经出台的系列调控措施主要是通过提高投机者贷款购房成本遏制炒房行为,由于投机者、开发商此前大多已经积蓄了雄厚资金,继续炒房行为并不需要过度依赖贷款,即便不继续购进新的房屋,将已经购置的房屋空置,也不会受到多大的损失,所以炒房者不会因为调控而降价出售房产。而二手房价格不降,新房价格自然也就难得下调,这样一来房屋价格也就会依然保持坚挺之势,至多只是出现涨幅有所回落而已。

  正因为如此,稳定房屋价格、促使房价出现实质性降低,需要继续出台包括开征房产税在内更具力度的调控措施,通过增加投机者的房屋持有成本挤压其获利空间,迫使其较大幅度地降价出售房产。另一方面,中央政府应当通过建立问责制等方式杜绝部分地方政府执行调控政策不力甚至变相化解调控政策现象出现,乃至通过有效制度设计斩断地方政府与房地产市场的利益关联,消弭其维持高房价的动机。如此,房屋价格才可能出现实质性降低,让更多民众实现安居梦。魏文彪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最新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质量新闻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