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近日对天然花岗石、大理石建筑板材产品质量进行的监督抽查显示,在北京、河北、山西、上海、福建、广东等10个省份42家企业生产的42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的抽查中,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81.6%%,近两成产品不合格。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部分产品长度、宽度不合格。天然石材产品标准规定,板材产品的长度和宽度偏差是0至负1.5mm,也就是说只允许有负偏差,不允许有正偏差,以利于工程安装。若产品长度、宽度尺寸出现正偏差,使用时会降低装饰装修的效果。其中,上海科隆石材有限公司的白锈石花岗石(荔枝面)(A类)和莱州市华隆石材有限公司的山东白麻(A类)长度、宽度不合格。另外,东山石材有限公司在监督抽查中拒绝抽查,其产品质量按不合格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