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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合同签得太草率 吊灯掉落无人管

时间:2008-09-22 12:05来源:常州晚报 作者:
    17日上午,李女士来电反映,新装修房的客厅吊灯16日晚突然掉落,可装潢公司却不肯负责。

  据了解,李女士的房屋装修是“全包”,去年10月双方签了装修合同,总价为30多万。今年3月底整个装修工程完工交付。

  一走进李女士家,残破的吊灯歪在茶几旁,玻璃碎片及从吊灯上落下的小水晶珠散落一地,天花板上,一截一头在墙内一头断裂的电线挂在半空中。李女士称,16日晚上9点多钟,她正在卫生间,听到响声后,出来一看,就是记者见到的这个样子。

  李女士称,次日上午她就此事找到装潢公司,可公司负责人章先生却表示对此不负责。

  据了解,《江苏省住宅装饰装修服务规范》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装饰装修工程的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的防渗漏保修期为五年,工程决算书列出的所有施工项目都在保修范围内,且保修期自住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李女士的房屋装修至3月底才竣工,正常情况下装潢公司理应负责维修。

  记者随后来到了为李女士提供装修服务的常州显高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公司负责人章先生称,他们之所以对李女士的要求不予理睬,是因为李女士至今还欠他们装修款8万元未付,若李女士能将尾款付清,且能证明吊灯非人为原因落地,他们将随时进行维修。

  李女士表示,目前8万元她是不可能付的。她认为,虽然当初合同订的是30多万的装修款,可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太差,并不值这个数,她对公司后来提供的报价单并不认同。李女士最后说,那份装修合同签得太草率,自己在装修过程中也没时间“监督”,工程完工后才发现不满意之处太多,后悔也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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