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速递 > 房产家居 >

新建房影响采光邻居维权获赔偿

时间:2010-05-01 07:52来源:《中国质量报》 作者:
  

    本报讯 前院邻居私建五层高楼,影响了自家的正常采光,与邻居协商未果后,王某将邻居诉至法院。近日,经北京市昌平法院调解,被告杨某自愿给付王某采光损失2000元。

    2009年4月,杨某在未取得相关批示的情况下新建了五层楼房,对王某家的采光和日照造成了一定影响。当年10月至今年3月,王某对自己房屋每天不能正常采光的时间进行了计算,认为按照1平方米1小时1元钱的计算标准,杨某应赔偿自己采光侵权损失12万元。

    针对原、被告双方多年来前、后院居住的情况,考虑到双方所居住的村落即将面临拆迁,法官对王某和杨某进行了耐心细致地调解工作,使杨某认识到自身处理问题的态度和方式确有不妥之处,当庭向王某表示了歉意。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杨某一次性支付王某采光损失费2000元。《中国质量报》

曾祥素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最新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质量新闻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