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4月28日电 (记者顾烨) 南京市房改办日前公布了该市首起经适房违规申购案例,并已依法收回房源。
这套违规申购的经适房是在“隐匿”4年之后露馅的。该房原申购人2006年5月以“公房拆迁无房居住”为理由,提出经适房申购,并提供了相应的申购材料,经审查合格后获得了一套位于百水芊城小区的经适房。
然而真实情况是,该申购人除了在黄泥岗有一套公房外,在玄武区还有一套住房。经适房申购条件之一是被拆迁家庭必须“本市他处无住房”,而为了骗取经适房申购资格,该申购人提供了虚假的《离婚协议书》和《常住人口登记卡》,并在申购材料上说明夫妻两人离婚,其中一方在公房拆迁后无房可住。以此蒙骗过关,获得一套经适房。
有民众举报后,玄武区纪委和南京市房改办调查核实,市房改办确定该申购人系违规申购,并责令其退还已经申购的经适房。目前,这套经适房的退房手续已顺利完成,正在办理新一户安置家庭的购房和入住手续。
针对中国部分地方“经适房”存在的管理机制不完善、日常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下发《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对骗购经济适用住房者要责令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