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居装潢纠纷,北京弗吉尼亚家居用品集成有限公司将买红妹、孙楠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后,买红妹、孙楠不服,分别上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今日记者获悉,二中院已受理这起承揽合同纠纷案。
北京弗吉尼亚家具用品集成有限公司诉称,其于2006年8月8日与买红妹签订家居装潢合同,约定该公司以包工包料包灯具、家具的方式为孙楠、买红妹装修某庄园的房屋,工期自2006年8月8日至2006年12月8日,工程价款115万元,并约定了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工程完成后,经向买红妹、孙楠多次催收,但二人拒不支付工程款。原告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二人支付工程欠款37万余元以及违约金、误工费等。
买红妹、孙楠在一审中提起反诉称, 买红妹入住时双方未签订书面验收记录,买红妹发现有地板破损、大门口有缝隙、门头环、玄关尺寸不合规格、鱼缸不能使用、楼梯扶手掉漆变色、花园门关不上等质量问题,且弗吉尼亚公司用国产家具顶替了事先约定的美国进口家具,构成了欺骗。买红妹称,扣除弗吉尼亚公司未实施的项目,其已向该公司支付了 103万余元,完成了支付对价款的义务。依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弗吉尼亚公司理应双倍返还家具款项。
一审法院判决后,买红妹、孙楠分别提出上诉。买红妹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中关于给付北京弗吉尼亚家居用品集成有限公司工程款30万余元的内容,还要求该公司双倍返还家具价款、多收的合同款及支付延期交付的违约金等款项共计40余万元。孙楠上诉请求撤销其在本案中的诉讼主体地位。
据悉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