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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收费最新指导价出台 被指“就高不就低”

时间:2009-09-17 08:56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zhouc
  

  “物业收费新老标准都参考,哪项条款收费高就用哪项,太不合理了。”昨天,市民韩女士拿着物业的缴费明细,提出了质疑。8月下旬,韩女士被其小区物业公司诉上法庭,要求她缴纳2007年至今的物业费。而韩女士表示,拒缴费是因为物业收费采用多个标准,存在过高收费的现象。小区物业公司则表示,收费标准均有依据,业主须成立业委会才能讨论物业费问题。

  缴费纠纷:

  业主被追讨三年欠费

  昨天下午,丰台区草清欣园 (论坛 新闻)四区,业主韩女士手持一沓儿催费单,欲与小区物业公司进行理论。就在上午,她刚刚与物业公司在法庭上进行了一番唇枪舌剑的较量。交锋的核心是物业收费标准。

  物业公司称,从2007年至今,韩女士连续三年未缴物业费,共欠费7000余元。韩女士应在每年5月缴纳第二年的物业费,但她没有履行合同义务,损害了物业公司的权益。如果追缴滞纳金,则共需要4万余元,但物业公司暂时未考虑滞纳金问题。

  韩女士在第一次出庭时,当庭提出反诉,理由是物业公司未依据政府有关规定收费,对方的收费标准存在严重错误。一场本不复杂的物业费纠纷就此陷入拉锯战。

  业主质疑:

  仨收费标准只选高的

  “这是他们给我的缴费明细,上面执行了新旧三个标准。”韩女士说,她查询相关文件后发现,物业公司在选择参考标准时,都是选择收费高的标准。韩女士说,按照规定,执行新标准的同时应该废止旧标准。

  韩女士提供的缴费明细单据上有12个收费项目,分别按照1996年、1997年、1999年出台的三份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执行。韩女士介绍说,其中垃圾清运费是按照1999年最新标准执行的,每户每年30元,这与当下实行的北京市发改委2005年指导价格标准基本一致。而电梯维护费却按照 1996年的标准执行,比最新的指导价格高了近一倍。“1996年的电梯都是有人值守的,一部电梯一年的运营收费指导价为7万多元。而我们现在的电梯都是无人值守,最新指导价格为每年每部电梯3万余元。”

  另外,韩女士还指出,大楼变频水泵的维护费执行1996年标准,为1.8元每平方米每年,而现在的指导价格为1.2元每平方米每年。“不是咱较真儿,物业收费标准就高不就低,让我不能接受。”

  物业答复:

  先成立业委会再谈价格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管理草桥欣园 (论坛 新闻) 四区的北京新时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位张姓负责人表示,由于韩女士是在2005年4月在小区内购买的商品房,而最新的物业收费指导标准是在2005年 12月出台,2006年1月1日才开始执行的。在2005年发改委指导价统一规定没有出台前,他们只能以原来的分项收费标准为依据——也就是说,物业公司都是按照旧的标准制定收费价格。如果业主对收费价格存有异议,需要成立业委会,通过业委会与物业协商。另外张先生指出,目前的收费标准并未超过韩女士购房时合同约定的2.07元/平方米的物业费价格。

  社区专家:

  业主个人难与物业角力


  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社区问题专家舒可心,舒可心表示,政府出台的物业收费指导价格只是一个参考数据,而且目前只用于经济适用房。商品房的物业费收取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即业主组织与物业公司进行协商,制定物业费价格。在商品房小区没有成立业委会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可以按照任何标准制定物业费价格,但业主个人无权与物业公司交涉。“业主个人与物业公司角力,胜算不大。”

  韩女士表示,自己也了解到最好通过业委会来解决问题,但目前小区所属居委会还没有确定,因此暂时无法成立业委会。物业公司则表示,根据最新规定,若要竞选业委会成员,韩女士必须先缴清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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