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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茂公寓违规被责令停止招租

时间:2008-05-07 21:52来源:深圳特区报 作者:
    本报记者 罗雪燕

  “直通车”5月4日刊发了《教育用地竟建起公寓对外招租》一文,对深圳市潜龙实业有限公司涉嫌将政府规划为学校用地的其中一部分地块,挤占建成一栋13层高的鑫茂公寓对外招租一事进行曝光。昨日,宝安区监察局、区国土房产局、区教育局等部门给予“直通车”的答复表示,开发商在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学校规划用地上修建建筑物,确实存在违规行为。

  公寓租赁处和未招租门面被查封

  学校用地被建成公寓对外招租的违规行为一经曝光,立即引起宝安区有关部门的重视。见报当日上午,宝安区监察局有关负责人来到民治潜龙学校现场协调解决,在实地查看并向开发商详细询问情况后,当即要求开发商停止鑫茂公寓对外招租行为,并要封闭没有出租营业的商业门面。

  昨日,记者不同时段连续数次拨打鑫茂公寓的招租热线,确认无人接听。记者联系到鑫茂花园业主杨小姐,她也向记者证实鑫茂公寓租赁处确已关门,开发商已停止租赁鑫茂公寓。公寓租赁处及未招租的门面上,都已被贴上了宝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的封条。

  宝安区国土房产局有关负责人昨日就潜龙实业有限公司具体违规行为给予答复,这位负责人指出,开发商仅办理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计划立项及环保手续,但在未办理用地手续及报建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学校规划用地上修建了建筑物,这已违反了相关法规,属于违规行为。

  记者还从市规划部门了解到,开发商在取得《深圳市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报告书以及取得环保部门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准文件等审批条件后,还应到规划部门办理《建设用地方案图》审批及用地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在未办理以上手续的情况下,民治潜龙学校的建设行为属于违规行为。

  民办学校叫停后开发商继续建设

  宝安区教育局在民治潜龙学校用地被违规建设的情况曝光后,特别成立了专门调查小组,根据该局调查组提供的调查结果显示,2004年底,深圳市潜龙实业有限公司向区教育局申请开办“潜龙学校”。2005年1月10日,根据当时政府支持社会办学的精神和《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宝安区教育局向该公司下发了《关于同意筹设“宝安区潜龙学校”的批复》,其中第一条明确要求:“按规定办理学校建筑物的报建手续”。但潜龙实业有限公司在区教育局下发筹设批复以来,一直未向该局提交任何关于学校筹建方面的材料。

  2005年9月30日,由于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停止审批民办学校的紧急通知》,全市暂停了民办学校的审批工作。宝安区教育局及时转发并召开会议传达了该文件精神。宝安区教育局一位负责人介绍说,直至2007年9月,该局发现开发商还在进行学校建设,于是连同民治街道前往施工现场了解情况,并约谈该公司负责人,明确告知全市已停止民办学校的审批工作。但该公司仍继续施工建设,并于2007年底基本完成了该校的土建工程。

  区教育局负责人表示,由于民治街道是宝安区学位最紧张的一个片区,宝安区教育局计划将民治潜龙学校接管,办成公办学校,以加大该片区教育设施供应力度,缓解学位紧张的局面。但由于开发商在建设学校的过程中未办理用地手续,存在违规行为,导致教育局暂时无法接管。该负责人明确强调:“教育局要接管,该学校必需是合法的,在取得合法手续后才能接管办校。”

  开发商称招租为缓解资金压力

  深圳市潜龙实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龙峰也向“直通车”记者解释学校建设情况。他在解释公司未办理用地手续及报建手续原因时称,学校建设从申请到2004年开始建设时,均是按照民办学校规划设计的。但在2005年市里出台文件,不再鼓励民办学校,由于政策改动的原因,公司无法办理到相关手续。但公司希望将学校建成后交由宝安区教育局直接管理,于是在未办理手续的情况下将学校建成。

  龙经理还称,公司有有关部门愿意接管民治潜龙学校成为公办学校的文件作为依据,市规划局2007年5月30日公布的《深圳市近期建设规划和2007年度实施计划》中,就将民治潜龙学校列入32所各类新建的学校中。

  对于将原本是学校配套宿舍却建成鑫茂公寓对外招租的问题,龙经理解释说,公司在与教育主管部门的工作沟通中得知,学校转由教育主管部门接管后,配套的鑫茂公寓无需一并转交。他说:“我们考虑到从2000年开始着手学校建设规划以来,长达8年时间在该宗用地项目上一直处于投入状态,没有点滴收入,为弥补长期亏损,将部分公寓招租,以缓解资金压力。但在'直通车’曝光后,已经立即停止招租。”

  对于教育用地竟建起公寓对外招租的问题,“直通车”将继续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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