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宝安区一楼盘6.5折抛售尾楼,引起众多已购房业主的不满,上百名原价购房的业主要求开发商退还“差价”。“有位50多岁的业主听说后当时就晕倒了。”(3月19日《齐鲁晚报》)
随着楼市整体不景气以及预期不明朗,对越来越多的开发商来说,把房子卖出去成了当务之急,降价当然是最有效的促销手段。而由此引发的“索差价”情形并非首次出现,恐怕也不会是最后一次。尽管对开发商没好感,可笔者还是要不客气地说,索差价这种行为“很天真”。商品价格升降既与市场供求有关,也与商家营销策略有关。商家低价处理剩余商品,追求阶梯利润,本是正常的市场行为。比方我们买了一件衣服,过段时间该衣服降价了,你能去要求返还差价吗?况且,到目前为止,世界上好像还没有价格只升不降的商品。
撇开房屋买卖合同等法律关系不说,世界上还有一些基本原则,是我们必须遵循的。比如,作为一个心智成熟的个体,投资有风险应该是路人皆知的常识。去年媒体曾报道过,一位老人跪在某证券公司门口要求证券公司返还炒股亏掉的养老钱。类似的事情其实都折射出民众投资的盲目性。笔者认为,之所以出现这种令人啼笑皆非的辛酸景象,除了人性的贪婪之外,我们的风险意识教育缺失难辞其咎。
理性地投资,需要有独立的思考和判断,不可听信诱导。同时,相关部门、媒体以及教育界,都应为公民的风险意识教育负起责任,否则既影响人们的个体生活,也必将影响整个社会的和谐。王伟(广东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