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外管局拟与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拟联合规范外资进入房地产行业的问题,广东社科院产业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黎友焕昨天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房地产业的热钱流入现象比较严重,而且目前对这些热钱的监管基本上是空白的,缺乏切实有效的措施。
黎友焕是广东省社会科学院重点课题组《境外资金在国内异常流动研究》组长。他表示,即便如此,相关法律条款的制定及实施仍然非常重要,即使不能做到完全监管,但相关措施的实行,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热钱的投机行为,减少投机对房地产市场的破坏作用。
黎友焕提到,在过去,外资房地产企业的审批规格过于宽松,导致热钱进入较为畅通,成本很低。除了外资房地产公司,还有一些投机热钱,是披着FDI(外国直接投资)的外衣进入中国。黎友焕认为,这些资金在进入我国后,名义上可能投资某一实业,但实际上可能会借着购买工作用地、构建厂房等由头,炒作房地产。此外,有些外资会通过虚报投资额度的方式,将投机热钱 “混搭”FDI资金进入我国。例如外资企业针对一笔实业项目,向我国申报了10亿美元的直接投资,但在实际生产中,只有3亿美元用于这个项目,另外7亿美元往往不知去向,实际上便是流入了房地产、股市等领域赚取投机利润。
针对这些情况,黎友焕表示,由于外资的投资期较长,每笔项目的投资额全部进入中国会持续很久,这为监管带来非常大的难度。“由于难以操作,我国在过去实际上是放弃了对这些资金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