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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盘锦暴力拆迁 政府部门解释前后不同

时间:2011-05-07 08:44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发生了恶性拆迁案件,‘民警’和综合执法人员被动迁户用长刀捅成重伤。”两天前,《法制日报》记者接到一条关于暴力拆迁的线索,在强拆过程中,两人受重伤、3人轻伤。

  5月6日,在这样的背景下,盘锦市为何还是发生了这样的暴力拆迁事件?《法制日报》记者赶赴事发现场进行了调查。

  拆迁引发流血事件

  “瞧,这只皮鞋是我的,都飞到马路对面来了。门前的一对石狮子也被搬到了马路这边。”6日上午,《法制日报》记者在位于盘锦市第一人民医院东侧的一处拆迁现场采访时,被拆迁业主齐簿向记者讲述了发生在5月2日的情况。    

  齐簿是聖潮足道馆的经营业主,她告诉记者,足道馆的店面是在去年5月从房主魏军那儿兑来的,兑店费用加上租金及装修等投入累计50多万元。今年1月,接到通知说要拆迁,当她找到兴隆台区动迁办谈及装修及营业损失补偿时,却被告知找房主去谈。而房主魏军根本不跟她谈补偿问题。尔后,足道店在今年3月的一天突然起火,4月30日,又遭到三四十人打砸。接下来,便发生了5月2日的事件。

  《法制日报》记者从当地警方了解到,齐簿的爱人杨东明与拆迁现场的“民警”发生冲突,用长刀扎伤了一名“民警”和一名综合执法人员,现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法制日报》记者在拆迁现场看到,在一个长约100多米、高五六米的建筑废墟上,3台挖掘机和十多名工人正在紧张作业。拆迁作业区外的部分,均设置了施工围栏,围栏上写有“佳兆业中心”项目的字样。

  记者了解到,此次被强拆的,还有一家汽车修理店、一家旅店。

  汽车修理店店主李素梅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不久前,动迁办的于深主任曾找她谈过拆迁补偿事宜,但是没有达成协议。

  李素梅说,2日清晨还不到5时,她突然听见楼下“稀里哗啦”的砸玻璃声,爬起来一看,外面有上百人,她当时就被吓傻了。当她下楼制止时,还被打了。受伤后,拆迁办的人把她送到了医院。

  记者从盘锦市第一人民医院神经外科了解到,李素梅的头部和眼部均受伤,其中头部为“头皮挫裂伤”,伤口缝了4针。

  据当天在“聖潮足道馆”内看店的一个小伙子介绍,早上5时左右,房门突然被人踹开,由于房屋断水断电,模糊中他看到几名身穿制服的人手持棍棒,让他赶紧出去,要拆房子了。正在他穿裤子时,对面的房门也被踹开,借着过道透出模糊的光线,他看到店主杨东明手持一米来长的日本刀,一刀捅到踹门者的前胸,拔刀时他向右一挥,将旁边一人的手臂砍伤。后来他才知道,受伤者是一名“民警”和一名综合执法队员。

  在采访中,已被提拔为兴隆台区副区长(正在公示期)的兴隆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李岩说,在此次事件中,还有两名综合执法队员的眼睛受伤,正在医院接受治疗,原因是队员在进入“腾达旅馆”时,老板用事先准备好的灭火器喷射闯入屋内的人员,还遭到拆迁者一顿暴打。

  《法制日报》记者在医院采访时了解到,受伤最重的“民警”已从重症监护病房转至心胸外科病房。记者见病房门上写着“不准探视”字样,便没有进屋打扰。护士告诉记者,这名民警的伤情非常严重,但目前已经脱离生命危险。另外,被砍伤的综合执法队员的一只胳膊被砍,已伤及骨头,会不会留下残疾还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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