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丽堂皇的“海上皇宫”现被拆成了废墟。
在深圳市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海上皇宫”所属公司)向龙岗区人民法院递交行政诉讼状、要求龙岗区农林渔业局(海洋局)撤销《撤销〈关于申请海上养殖、垂钓等证明的批复〉的通知》、龙岗区法院对此已正式立案的情况下,昨日上午,该公司联系媒体记者,称“面对强拆疑问重重”,希望通过媒体将整理出的6个问题转达给龙岗区海洋局,得到合理的解释。
6个问题如下:
一、海上浮着物如果确实无法可依,那说明‘海上浮岛’不是违法的。根据我国法律,没有规定不可做,就不能视为违法。
二、如果有法可依,为什么有法规定,海上建筑要获得海域使用证,却不给海上建筑物发放海域使用证?并且广东省境内上千个海上浮着物也都没有证件。
三、自2003年建成以来,‘海上浮岛’就开始申办海域使用证,相关材料‘要啥给啥’。而相关部门不予发证,并认为‘海上浮岛’无证占用海域。为什么办证时说无法可依、不给办,到拆除的时候却说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违法?
四、为了申办证件,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表示愿意按照符合相关海域使用性质规定进行整改。2010年5月,深圳市龙岗区法院启动对‘海上浮岛’的拆解执行工作,法院判决执行完毕。2011年2月,经整改后,‘海上浮岛’终于拿到了相关部门发放的‘养殖登记证’。 但在今年3月深圳市海洋局和龙岗区政府发布消息称:‘海上浮岛’属于非法占用海域,突然收回证件,4月8日即实施拆除行动。从发证到突然收回证件,为什么没有给予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任何申诉的机会。
五、按照国家法规,使用海域必须办理海域使用证,但为什么现实是中国所有海上鱼排、餐厅、建筑物都没有发过证件。法律和现实是矛盾的,但是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认为个案处理是不妥当的。
六、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此前曾多次表示愿将“海上浮岛”捐给中科院海洋研究所作为海上研发基地,也提出想要免费向公众开放,这种既可以保留对海洋资源利用进行探索的宝贵的“试验品”、又对社会有益的处理方法,为什么没有得到允许呢?“
昨日下午,记者通过电话试图联系龙岗区海洋局以及其他有关部门采访,但相关办公电话均无人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