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钱委托装修公司装修新居,谁知却无意中发现,预算需11245元的瓷砖,仅值3676元。
据了解,观山湖区龙先生在三桥有一套住宅需要装修,便联系贵州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经协商后双方签订了装修工程合同,实行包工包料,并对使用的 瓷砖等材料的品牌、质量、价款等进行了约定,合同总额为75800元,签订合同后,龙先生遂按照约定向装修公司支付了预付款和定金25800元。
开工前,装修公司告知龙先生,因与其约定使用的品牌瓷砖,在乌当区有别的客户使用时发现质量问题,需要更换成其它品牌,装修公司送去4个样品供 他选择,龙先生选好了瓷砖,但装修公司却没有如实告知更换瓷砖会产生的差价。此后由于新增工程需要补购3块瓷砖,装修人员无意中向龙先生透露了3块瓷砖的 费用,龙先生背着瓷砖样品分别走访了贵阳、观山湖、白云区等地,对比、询问销售价格,竟发现预算为11245元的瓷砖,仅值3676元。
龙先生认为商家采购的材料不符合质量要求,又违反了合同约定,因此应承担违约责任,可经营者表示,材料有差价这是行规,属于装修公司应得的合理利润,并在合同之外冒出管理费、设计费等费用,声称龙先生还欠该公司15000元,如不支付,就将向法院起诉。
在调解中,消协向装修公司明确指出,任何行规都不得与法律相冲突,经营者没有履行如实告知龙先生瓷砖真实价差的义务,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所 以应承担违约责任,协调商家先将多算的7569元材料款冲抵应付工程款,然后再退还龙先生余款1300元,双方订立的装修合同同时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