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都给装修公司了,可他们就是不来干活。一个星期前说给安装大门,现在又没影了!看到被他们装修得一塌糊涂的房子,我就想砸了!”日前,市东方红大街一旅店店主潘先生拨打本报热线说,装修公司一再拖延工期,令他非常苦恼。
交了预付款,装修公司却拖延工期
潘先生告诉记者,5月29日,在熟人介绍下,他和本市一家装修公司签订了13万元的旅店装修合同,并提前支付了9万元现金,口头约定40天完工。但到了约定日期后,潘先生却发现装修还未完工,甚至旅店的大门都没安装。潘先生说,他原本打算七月下旬开始营业,可是工期一再拖延,让他损失非常大。后来,在潘先生的强烈要求下,该装修公司负责人储先生和他补签了合同,书面约定8月15日前全部完工,否则逾期赔款按720元/天计算。然而,签了书面保证后,装修公司却以没钱为由继续拖延。“装修公司的人已经二十多天没来了!”潘先生说,无奈之下,他只好自掏腰包购买涂料粉刷一楼墙壁。
怪哉,装修公司竟已注销
9月20日上午,记者来到潘先生的旅店,发现旅店确实没有安装大门,外围墙壁只粉刷了一半,电闸悬在空中没有固定。由于装修公司一直未安装旅店大门,为了保障财产安全,潘先生只好睡在门口。
“这都装修的什么啊?大门不给装,一楼连一个插座、吸顶灯都没有,每个房间的床头柜、电脑桌,也没了影!”潘先生气愤地说,新安装的马桶和洗手池有的没用就坏了,部分墙纸鼓皮,窗户边框也没更换。
潘先生告诉记者,他曾去有关部门查询过该装修公司的信息,发现该装修公司在去年已经注销。“我今年五月份签订的合同,怎么去年就没有了呢?”潘先生百思不得其解,只好按合同上注明的地址找寻但未找到,附近居民也表示没见过这家装修公司。
随后,记者拨通该装修公司负责人储先生的电话。“不要只找我个人,要找就找公司,我个人已经没钱了。如果他想继续装修就另外再付钱,我找人给他装。”储先生表示,公司和潘先生在装修事宜上有分歧,导致无法继续施工,如果潘先生有不满意的地方,可以去法院起诉。
律师:店主已与装修公司负责人形成事实合同
市消协一工作人员说,如果找不到装修公司的具体经营场所,消费者就很难维权,只能报案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该工作人员表示,装修时,最好找有营业执照、且有经营场所的装修公司。另外,签订的合同一定要注意细节,最好明确装修中的产品质量、材料、品牌、价格以及工期等具体事宜,出现问题也容易维权。
山东君诚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保刚认为,如果装修公司已在工商部门注销,则该公司没有主体资格,双方签订的也是无效合同。但潘先生和签订装修合同、负责具体事宜的储先生形成了事实合同,他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继续为其装修房屋;如果对装修情况不满意,也可以解除事实合同,要求对方拆除房屋恢复原状,并返还装修款。双方观点有分歧时,可以协调,也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