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问友邦:销售渠道对保费定价有何影响?
友邦保险还向世纪保网指出:这两款定期寿险产品(指人保寿险的“精心优选”和友邦的“护身符”)的销售渠道也有所不同。“精心优选”是通过网络购买。而友邦“护身符”是通过营销员渠道销售,在销售和购买过程中,(友邦保险)营销员会运用专业知识,为客户讲解保险利益,并提供包括保单服务、理赔服务等后续服务内容。
友邦保险的意思是否指通过营销员销售保险产品,会增加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从而增加保险产品的保费水平?
据了解,“精心优选”虽可通过网络购买,但并不是一款电子商务渠道产品,而是标准的个险产品,并且通过中介渠道销售,经纪公司的经纪人也同时在线下一对一销售。不仅有经纪人在销售过程中给客户讲解,在售后承担保单服务、理赔服务等与保险公司代理人同样甚至更多的服务,而且还有经纪公司的服务承诺和后台服务体系介入。该产品负责人告诉世纪保网,与代理人营销渠道比较起来,服务成本应该只高不低。
三问友邦:消费者是否有权对保险产品进行比较?
友邦保险在邮件中,特别用“黄色标注”,提醒世纪保网注意:据国家《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六十四条中明确指出“保险机构不得将其保险条款、保险费率与其他保险公司的类似保险条款、保险费率或者金融机构的存款利率等进行片面比较”。
世纪保网通过调查发现,友邦保险引用的《规定》是保监会2004年颁布实施的法规,且保监会网站上已经明确标注为“已失效”。最新的《规定》是2009年颁布实施,第六十四条的内容主要是保监会对保险分支机构的管理。
世纪保网最关心的是,如果保险消费者和社会公众都无权比较不同产品的价格和条款,无权提出质疑,这还是市场经济吗?!
媒体资深人士表示:维护和树立保险行业的正面形象不能靠捂着盖着、只说好不说差的粉饰太平,而应该充分尊重消费者和媒体的知情权、言论权,也应该充分相信社会大众的智商和选择判断能力,真正做到诚实守信、公开公正、充分竞争。如此,保险行业的正面形象自然可以树立起来。
友邦保险在邮件中强调:“(友邦保险)不遗余力地通过各种渠道进行消费者宣传教育,传播正确的保险理念和知识”。世纪保网认为,不能否认友邦在保险消费者教育方面做的工作,但是任何一家保险公司,不能因为这方面为行业做了贡献,就有权利卖给客户性价比不匹配的产品,还不让大家喊贵!
保险行业应该加强产品信息公开
由于保险的社会属性,服务经济社会大局是保险行业的重要使命。保险公司应该重点开发人民群众需要的保险产品,同时不断提高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从而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高保障低费率的保险产品。只有如此,保险行业才能真正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保护消费者利益,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要促使保险公司开发出群众满意和需要的保险产品,除了依托保险监管力量外,还需要努力推动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的深度和广度。通过加强包括产品信息在内的信息披露,才能更好地引入社会监督机制,提高市场约束力,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利益。而通过信息披露引入社会监督机制,这也是保险发达国家的成熟做法。
保监会新任主席项俊波到位后,保监会于2012年1月15日颁布了《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加强人身保险产品的监管。而且项俊波主席指出:加大保险监管工作力度是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关键环节。要加强产品监管,确保保险条款内容的公平性和合法性;加强透明度监管,解决消费者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消费者是保险行业的根,也是保险行业发展的基础。在消费者面前,保险公司应该保持足够的谦卑和尊重,谨守做人做事的道德底线。对个别来自西方的保险公司来讲,中国绝不是一个“钱多,人傻,速来”的保险市场,因为不得人心者终将被抛弃!
友邦保险“回家”20年之际,本网将进一步解读友邦20年之路,进一步反思中国保险文化建设,尤其是民族保险业的发展之路。敬请关注。
附:友邦保险致世纪保网邮件全文
1月29日,“中安在线” 刊发了由 “世纪保网” 撰写的调研新闻 “友邦保险惊诧:保费比人民人寿贵3倍”。新闻内容对我司两款产品的保费定价提出质疑。之后,公司对此进行了详尽的调查,发现文中有多处选择性强调部分事实,有可能对调研结论和读者产生误导。所以,与您做进一步探讨。
文中所谈及的两组产品在保障内容和销售渠道等方面有诸多差别,简要说明。
1、友邦“守御天使”重大疾病保险产品。
友邦 “守御天使”重疾险,重疾保障包括额外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障和全残保障,暨重大疾病的给付不影响主合同保额。如果重大疾病赔付后被保险人身故,受益人除了获得重大疾病保险金外,还将获得等值于寿险保额的身故保险金赔付。另外,除了保障34种重大疾病外,友邦“守御天使”还提供全残保障,全残保障赔付同样不影响主合同保额。而文中另一款比较产品在赔付重大疾病理赔后,主合同的保额会相应扣减,即主险和附加合同是共用保额。
2、友邦“护身符”定期寿险。
友邦“护身符”除提供身故保障外,还提供全残保障,当客户发生失明,肢体伤残,日常活动的功能性障碍时也可获得保险金赔付。此外,该产品还提供保证转换权利,即投保人可以根据需要将“护身符”转换两全保险、年金保险和终身寿险合同,并且无需核保。而文中比较产品只保障身故,并且购买该款产品需要体检。这两款定期寿险产品的销售渠道也有所不同。比较产品通过网络购买。而友邦“护身符”是通过营销员渠道销售,在销售和购买过程中营销员会运用专业知识,为客户讲解保险利益,并提供包括保单服务、理赔服务等后续服务内容。
综上所述,以上两组产品有较大的差别,客户可以根据其自身的情况、保障需求及渠道偏好进行选择。因为保障利益不同,因此并不能进行单纯的价格比较。保险产品的定价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包括精算、财务、投资等各专业领域因素,同时需符合相关监管及财务规定。据国家《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中明确指出“保险机构不得将其保险条款、保险费率与其他保险公司的类似保险条款、保险费率或者金融机构的存款利率等进行片面比较”。
目前,维护和树立保险行业的正面形象无论对于监管机构、行业协会,还是作为保险经营主体的我们都是任务和责任。友邦一贯不遗余力的通过各种渠道进行消费者宣传教育,传播正确的保险理念和知识。而在这一过程中,作为具有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的媒体更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我们真诚地希望能与专业媒体一起,以科学、严谨、负责的态度,直接、透明、生动的方式,让更多人了解保险之于生活保障的重要性,共同促进保险业发展壮大,从而更好地为经济发展作贡献。
我们也感谢媒体对友邦保险的关注,也欢迎媒体对我司进行监督。如媒体朋友对我司的产品和服务有疑问,可以及时与我司进行沟通。相信双方在秉持互信的原则下,能共同为创造一个健康、稳定、快速发展的保险环境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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