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消费者协会接到多位消费者的投诉,反映其购买的某公司开发的商品房,存在延期交付、质量不过关、广告与实际不符、违约金过低等一系列问题。为此,市消费者协会发出消费警示:商品房属大宗消费品,经济支出巨大,消费者务必查看“一照五证”,科学购房,理性消费。
市消协有关人士指出,消费者对房产广告不应盲目轻信。一些房地产开发公司为了促销,往往会夸大宣传,消费者对此要提高警惕。它们往往会宣传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附属设施齐全等,却不写进合同,消费者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因此消费者对有意向的楼盘要进行实地核实。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房之前,一定要查看“一照五证”是否齐全,即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其中要特别审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要看商品房开发公司名称、小区项目名称、商品房性质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特别要注意批准销售的房屋与准备购买的房屋是否一致。要认真审阅合同内容,谨慎签订合同,不可随意交付定金。现在的购买合同几乎都是格式合同,房地产开发公司一般都不会为单个消费者修改合同。因此,消费者在交付定金前一定要审阅好合同,确认可以接受后方可交付定金。
市消协还特别提醒消费者,在交房时,要注意房地产开发公司是否提供“两书”,即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另外,商品房部分瑕疵存在隐蔽性,需要专业人员使用专业器材才能发现。在验收房屋时,最好找相关专业人员陪同验收。同时,妥善保存好原始材料,比如合同、发票、收费凭证、广告宣传资料等。万一发生争议,有据可依,也可持凭证向相关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