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何女士因购房与中介公司发生纠纷,多次交涉未果,后经工商人员调解才得以解决。日前,合肥市工商部门发出消费警示,在选购二手房前,买主应到实地查看,不要轻易听信中介公司的鼓动,以防上当受骗。
接到热线报料后了解到,前段时间,何女士听信一家中介公司的宣传,看中一套位于合肥市光明新村的二手房,在没有看到房子的情况下,就预付了5000元订金。待何女士看过房子后觉得不甚理想,便要求中介公司退还订金。该公司却以收取疏通费为由强行扣留500元,何女士多次交涉,该公司均置之不理,无奈之下她来到工商所投诉。
工商人员详细询问后,了解到这套住房是合肥市一家单位委托公司代售的,消费者在购房时应享有知情权,在没有看到现房前,不应该收取订金。经工商人员反复协调、多方努力,何女士终于拿到了原本属于自己的500元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