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消协第11号消费警示 买房擦亮眼
市消费者协会近几年所受理的商品房投诉呈明显上升趋势。据统计,截止到10月底,全市消协系统已接到商品房投诉317件,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群体投诉。在调解过程中,一些商品房经营者不但不积极配合,而且百般推脱,增大了调解的难度,导致调解成功率很低,只为投诉量的25%左右,而达到退房的仅占投诉量的1%至2%。
当前商品房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五证不全,非法售房。二是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三是房屋面积缩水,消费者利益受损。如公摊面积不详、计算公式不公平、不提供国家检测机构的测量报告等。四是房屋质量无保证,消费者提心吊胆。五是物业管理混乱,服务质量低劣。一些物业管理公司责任心差、收费项目混乱等。
为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房时应注意:1、不轻信广告,避免上当受骗。当前,商品房广告违法不实的问题比较突出,有的严重欺骗和误导了消费者。对广告的宣传、承诺要警惕,千万不能轻信广告。2、慎购期房,防止出现争议后不好解决。期房由于看不见,摸不着,大都是未知数,购房者对期房的购置要十分慎重,一定要经过详细的咨询了解,签定详细的合同,以防事后争议无法解决。3、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房之前,一定要查看《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等“五证”是否齐全、有效。4、签订合同时,应仔细阅读每一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尤其事先的承诺,应在合同中明示,避免出现纠纷时,消费者欲讨说法没有依据。在选择解决争议的途径时,消费者在选择仲裁或法院的同时,不要忘记到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5、购房的消费者要妥善保存好原始材料。如合同、发票、收费凭证、协议等,万一事后发生争议时,有据可依。市消费者协会建议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商品房市场的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营者的行为,同时,各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应加大对商品房市场的监督管理,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严惩不贷,切实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