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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发布春节系列消费警示

时间:2008-03-11 14:57来源: 作者:杨滨
  中消协发布春节系列消费警示
       新春佳节的临近,各地市场陆续进入消费旺季,商家又迎来了销售黄金时节。今天上午,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春节系列消费警示,春节购物五种“便宜”拣不得。消费者须严防商家欺诈,避免落入不良商家精心设计的节日“促销陷阱”。
  协介绍说,拣不得的五种“便宜”:一是虚假打折。打折让利最能吸引消费者的“眼球”,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欲。部分不良经营者利用一些消费者贪图便宜的心理,采用先提高原销售价再打折的方式,向消费者“虚晃降价一枪”,用虚假打折的方式欺骗消费者。
  二是虚假“特价”。一些不良商家以“特价”为饵,利用“特价”的方式,吸引消费者上钩,借机将劣质或“三无”商品夹杂其中,兜售出去。消费者在购买后,发现质量问题再去找人时,就有可能发现商家已人去柜空。而且,说是特价,有些商品可能从没卖过,商品的原价根本无法查证。
  三是用“买一送一”迷惑消费者。实际上赠送的那部分商品,并不是与所购买商品相同的商品,而是买大送小,买好送差。
  四是用“清仓处理”,掩护次品出手。用清仓处理的方式,用残次品鱼目混珠,把残次品掺杂在清仓处理的商品中,掩护次品商品出手,坑害消费者。
  五是反季销售大减价。这种陷阱,一是商品易过保质期,经营者逃避法定责任,二是放置时间长,不易发现商品质量问题。反季商品买到家后,一般都不能马上使用,要长时间放置,留待应季时使用,消费者也就不易发现其是否存在质量问题。等到消费者真正想使用时,商品都已超过了保修期限,这样,即使使用了不长时间就出现了质量问题,也不能得到良好的“三包”服务。
  在此,中消协提醒消费者,在销售旺季要坚持理性消费,货比三家,不要轻信宣传,不要图便宜,贪低价。购物时要权衡之后再做出购买的决定,以免误入商家旺季消费陷阱
春节系列消费警示
家政服务消费须谨慎
本报讯(记者杨滨)春节临近,许多家政服务人员返乡过节,这时就有一些“黑”家政利用正规家政服务公司人员紧缺的机会,从急于用人的消费者身上寻找“商机”。今天,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警示:选择家政服务须谨慎,特别不能忽视合同签约。
中消协表示,家政公司准入门槛相对较低,一些不正规的家政服务公司为赚钱,不建立服务人员档案,不核实服务人员的身份、来源,不检查其身体健康状况,不做相关培训,等出了问题后便溜之大吉,使消费者苦不堪言。
   消费者在与家政服务公司签订合同时,应分清双方应承担的责任,有的家政服务公司会在合同中就服务内容和雇主利益方面设置一些不公平条款和免责条款,比如:有条款规定,“当发生家政服务员的行为对雇主的生命财产安全等利益损害时,家政服务公司可以负责提供服务员的有关资料,但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应拒绝私揽。一些不属于任何家政服务公司的人员借助春节家政服务需求的旺季,在家政服务市场上揽活,而一些消费者由于急于雇人或贪图便宜等原因,极易导致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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