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央视《经济信息联播》报道称,财政部发布第12号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显示:检查的39户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报表反映的平均销售利润率仅为12.22%,而实际利润率高达26.79%,隐瞒利润超过一半,利润不实33亿元。
这让笔者想到另外一篇报道:高官王武龙落马,因为他的弟弟做房地产牵扯了他。各地腐败大案中,涉案的高官也大多与城市房地产开发有关。官商勾结造就了接近三分之一利润的奇迹!某些房地产商人与贪官沆瀣一气牟取暴利,是对亿万消费者的公然抢劫。
隐瞒利润,除了用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和政策制定者、影响舆论占领舆论高点、用虚假的低利润率为其高房价辩护外,根本的动机就是逃避所得税。某些高居福布斯富豪榜的地产大亨们,通过复杂的会计手段,做大成本,隐瞒利润,大量逃避税收。这是蓄意偷税逃税。严重的偷税逃税是犯罪行为,应该受到刑事法律的追究。
39个房地产商隐瞒利润33亿元,按照33%的所得税税率,偷逃税款就是10亿多元,这与从国库偷走10亿元资财有什么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