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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四大戒律”

时间:2008-11-14 22:07来源:北青网-北京青年报 作者:
    无论是一手房产还是二手房产的买卖租赁都是一个比较专业的交易行为,其中包括金融、法律、税收等多个行业的知识,并且一般而言涉及到的交易金额较大。那么,在目前二手房屋交易市场稍显混乱的局面下,消费者如何做到保障自己的权益?

  目前我市一些比较具有口碑和信誉的大型房屋中介机构的专家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说,二手房屋整个交易流程中比较容易出现问题的地方主要在签约中。在此,提醒消费者在二手房签约时提前把关,注意“四大戒律”。

  ●一戒:确认房主身份是签约的保证

  ●二戒:未明确买卖双方违约责任

  多数消费者对于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能够重视,但是并不能保证将之一一落实到字面合同上。虽然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主观上都希望能够履行义务,顺利完成交易,可是因为房产交易复杂且金额较大,因此有时会出现意想不到的状况,而导致违约行为的产生。为了能避免以后出现扯皮现象,需要在签署合同时就明确写清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以及违约金的偿付金额和时间。

  ●三戒:未明确付款和过户时间

  在交易流程中,由于买卖双方都具有一定的规避风险意识,形成了“卖方不愿先过户,买方不愿先付款”的交易现状,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买方会将房款分为首付和尾款,这两部分在不同时间段支付给房主,并且买方的注意力会放在“交钱后何时可以过户”的问题上,因此,双方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付款时间、金额以及过户时间,并且将违约责任注明。

  ●四戒:费用交接时间未在签约中明确买方

  在买卖过程中,还要了解清楚交易的房屋是否有遗留问题,其实二手房屋本身的附属问题,属于“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条款,以何时点作为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交接时间,时点的明确是清晰划分责任的关键。如果是公房交易,对于物业、供暖等费用的缴纳时间和标准,原房主的单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卖方需要做出的配合和买方需要签署的协议等,都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避免暂时“雪藏”的欠费日后成为买方一笔额外的成本,合同中如果没有具体条款约束,很容易日后导致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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