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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乱收费 房屋开工先交装修押金

时间:2011-06-22 13:03来源:南方网 作者:
  

 业主:

物业公司说多少就多少

赣州老城区某小区业主张先生说:“装修押金收得过高了,四居室交了5000元的装修押金,没开工就得交,完工三个月以后才退还,简直是霸王条款。”他希望有明确的法规,让物业公司按章办事。

当然,也有业主对装修押金表示理解。某小区业主表示,交装修押金是合理的。该业主认为,有的业主或者装修公司、施工队违反装修规定,对小区造成的损失和改造成本相当大,必须强制罚款,而装修押金就是这个保障。如果装修验收完毕,没有违反物业管理规定也没有造成损害的,物业公司应该全额返还这笔钱。

装修公司:凭什么由装修公司交押金

“应该是购房者或者物业使用人向物业公司交纳装修押金,但很多物业公司是向装修公司收取这笔钱,否则不让进场装修,这让装修公司难以接受。”某装修公司经理如是说。另一装修公司负责人说:“收取装修押金的做法可以理解。但物业公司收取押金的做法是为了防止施工方违反规定,这就相当于先认定施工方是过错方,我觉得并不合理。正规装修公司不会擅自改动结构,通常发生承重墙违规拆改的事件往往是业主要求的,所以物业公司最该约束的其实是业主而不是装修公司。”

还有一装修公司负责人说,交纳装修押金对于装修公司来说是一笔巨大的资金占用。假设按每家交4000元装修押金,一年装修200套房子计算,一年占用的资金就达80万元,这对装饰公司来说,资金压力太大,难以承受。

另据一装修公司人员透露:“有些物业公司将装修押金当作资本运作的手段,就算没有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破坏,在应当返还装修押金时,也常常拖延时间。遇到非要装修公司交纳押金的小区,我们宁愿不做这笔生意,因为成本实在太高。”

观点

业内人士:属乱收费行为

对于装修押金问题,业内人士认为,根据《赣州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办法》的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只能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房屋装修垃圾清运费、停车管理费,而没有装修押金、装修管理费或装修保证金之类的费用。《赣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物业管理企业除可委托收取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费用外,不得就其他事项向业主收取额外费用。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装修押金,属于乱收费行为。

律师:“装修押金”不合法

对于收取装修押金的问题,江西正制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谢昌跃表示:“物业公司收取装修押金,可以防止一些施工队伍野蛮施工对房屋结构性破坏以及对小区配套设施、绿化、整洁程度、楼道安全乃至电梯防护等的破坏,保障全体业主的利益。但向装修公司收取这笔钱肯定是不合法的,装修公司可以拒绝交纳装修押金。”同时,谢律师也指出,如果装修过程的确对房屋主体结构造成了大的损坏,仅仅靠装修押金来补偿也是不够的。如果个别业主野蛮装修行为确实影响到其他住户的生活,比如堵塞垃圾通道,擅自改装水管,严重改变房体结构造成安全隐患的,可根据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必要时由房管、城建部门出面,以行政处罚的手段解决问题。

另外,从物业公司收取装修押金的性质来看,可以认为是物业公司预收的罚金。根据法律规定,罚金只能由某些国家权力机关及其授权的单位收取,并且罚金数额也应由物价部门审定,物业公司无权收取。物业公司只能根据与业主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对装修行为进行监管,如果业主有违规违法行为,可予以劝导,或提请有执法权的部门处罚。(来源:赣南日报)

实习编辑:王召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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