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为啥比商品房还贵?
新闻背景:河北省涉县下岗职工王金梅发现自己将要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价格一度超过了商品房价格。对此,当地物价局彭海青科长给出的解释是:“经济适用房是国家定价,国家就是政府,政府定成啥算啥。这里面有些东西可以给百姓说,有些东西不能说。”(据6月9日《中国青年报》)
网友文飞刀:所谓的“国家定价”,在河北省涉县竟然是如此解读的。在当地物价部门看来,经济适用房价格高于商品房价格,根本就算不上什么问题。而且,依据彭科长的说法,无论是石油调价,还是自来水调价等各类听证会,都只是流于形式的表面文章,只是象征性地走走过场而已。最终的价格标准,都是由政府来“拍板”,根本不管老百姓是否满意。有了如此不作为乃至乱作为的物价管理部门,又怎能保证物价的稳定呢?也难怪当地会出现经济适用房价格高过商品房的尴尬局面。
《政府信息公开法》明确要求,涉及到民生的重要事项,都应当公之于众。而经济适用房作为与广大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大事,为何就不能把相关信息对外公开呢?面对如此问题,彭科长给出的解释更加荒唐,“这是政府的潜规则,不需要公开”。政府推行经济适用房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帮助困难家庭解决住房难题。然而,国家的这项利民惠民政策,近年来在一些地方却变了味儿、走了样儿,这一次,河北省涉县的经济适用房问题则更加离谱,真不知在涉县到底还有多少潜规则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