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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4月12日,市民唐女士打进本报新闻热线8488400反映,前几天她在超市购买了一箱特价牛奶,当时虽看了在保质期内,但是却疏忽计算日期,导致买回家的牛奶在保质期内无法喝完。日常生活中,相信很多人都遇到过这样的经历,消费者很容易疏忽计算“临界食品”的保质期,而造成食品只吃了一半就过期的现象。
随着天气渐暖,食品保质很不容易,对即将到期的食品,商家又是如何销售的呢?昨日,记者对市区西关十字、南关十字、西站十字等周边超市进行了走访。记者发现超市货架上一些即将到期的食品,不是以“特价”身份销售,就是以“售赠”结合捆绑促销,有些还掺和在离到期时间较远的食品行列中进行销售。很多“临界食品”在货架上的位置靠前。
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由于对“临界食品”何时开始处于“临界点”没有具体规定,造成商家在执行过程中很难把握。因此这一规定只是指导性意见,并不是强制性措施,目的在于强调商家尽量提醒消费者。“所以消费者在购物时,对于商家特价促销的食品,一定要看清楚生产日期再进行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