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记者从烟台开发区警方获悉,近期社会上出现了一系列以世博会名义实施诈骗的犯罪行为,警方提醒市民和相关单位提高防范意识。
根据警方通报,诈骗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冒充世博会“参会方”的身份、名义实施签订合同,预交款项、合资入股、转包业务的好处费等之类惯用手段,从而实施诈骗;二是有些犯罪分子声称可以提供所谓“免费参观”世博园区但要先行“预定”,以此建议受害者先行支付押金,待参观结束后退还的方式进行诈骗;三是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或电话销售虚假世博会门票;四是冒充世博会主办方实施的网络虚假中奖行为;五是以转让世博会商业用地销售权为名实施诈骗;六是以筹措世博采购资金为名实施借款合同诈骗。
警察提醒,市民购买世博会门票、纪念品等物品时,一定要通过官方代理商。企事业单位业主要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