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者也应承担废弃品管理责任
据新华社电(记者 吴晶晶)记者28日从环境保护部获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将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届时,违规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者最高将被处以50万元罚款。
此外,条例还规定生产者应当承担电器电子产品废弃后的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