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调查
■ 市民张先生在巴黎春天看中了一件车用枕头,营业员称为794元,参加商场“满99元减60元”活动后,他以318元买下枕头,可细心的张太太发现,外包装上贴着的价签居然是“398元”。
■ 某品牌代理商披露,为了不“得罪”商场,又不让自己“吃亏”,只能“耍”各种手段应付商场打折促销。
■ 市消保委表示,“虚假打折”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商家必须“退一赔一”。
商场促销,市民张先生花318元在巴黎春天五角场店买回一件低于5折的车用枕头,不料到家一看,该商品的原价格其实只有398元。“原来商家把商品价格提上去,然后再打折。”觉得自己被忽悠了,张先生昨天向早报投诉,并打算向商场和商家讨个说法。
圣诞、元旦临近,又到了传统的购物旺季。申城各大商场正摩拳擦掌,打折、返券、特卖等种种优惠促销活动接踵而至。不过,记者调查发现,这些促销、折扣虚虚实实——有过期商品被拿来“特卖”,有的商家先提价再打折,甚至有商品打折价格竟然高过原价……顾客稍不留神,就会掉进商家打折的“陷阱”。
上海市消保委表示,“虚假打折”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
价格标签实为398元
12月11日,巴黎春天五角场店举行“三天不打烊”促销活动,打出“满99元减60元”的诱人折扣。张先生和太太看好一款世博车用枕,价格是794元。柜台营业员表示,按照商场“满99元减60元”折算,只需交318元。张先生当即买下这款枕头,营业员开出购物三联单,清楚地标明商品“单价794、付款318元”。
可回到家后,细心的张太太在这款车用枕的外包装上发现了一张价格标签,标注价格为398元。觉得被欺骗了的张先生决定到商场讨个说法。当晚8时许,张先生和太太带着车用枕头,再次来到商场。
接到投诉后,车用枕头商家诺伊曼公司的王小姐表示,他们的这款枕头是特价商品,不参加当天商场的促销活动,“318元是398元打8折的价格。”至于三联单上开出的794元,王小姐认为是营业员的“笔误”。
张先生并不同意商家的这个说法。因为当天还有其他顾客也买了这款打折商品,营业员都是以“满99元减60元”的折扣告诉大家,并开具了同样的票据,“后来因为有我‘闹场’,其他顾客也要求商家退赔,商家都是按照‘退一赔一’处理的。”
昨天,记者前往巴黎春天五角场店,诺伊曼公司及商场有关人员仍然坚持营业员“笔误”说,但诺伊曼公司的王小姐也承认,当天确实为其他要求退赔的顾客做了赔偿,“如果张先生愿意接受赔偿,我们也可以按照‘退一赔一’赔给他。”
消费者、同时也是律师的张先生却不认同商场和诺伊曼公司的做法。“我并不在乎商家退赔的几百元钱,更希望商场能从道义上反省自己,杜绝一些虚假促销的做法。”他表示,同时也希望更多消费者看清楚商家打折促销的“真面目”。
代理商:
耍手段应对商场促销?
“打折、送券是商场吸引顾客、聚拢人气的手段,并不是所有品牌商品和厂家都愿意打折,我们常常是被迫参与打折。”面临一年一度的年关促销大战,某服装品牌代理商林一鸣(化名)无奈地表示,为了应对商场的促销要求,厂家和代理商不得不“耍”出各种手段,既不能“得罪”商场,又不能让自己吃亏,因而,先提价再打折是家常便饭。
一位某大商场工作的店面经理也透露,商业竞争环境非常激烈,不打折、不促销,就带不来人气,因而部分商场就“巧妙利用”各种节假日、店庆日等特殊日期,搞促销售、打折活动,期望借此吸引人气。
林一鸣说,厂家和代理商租商场柜台经销商品,在和商场“角力”中常处于弱势地位。于是,每逢大型促销活动,商场就会召集厂家代表或代理商提前开会,或一一打电话要求各厂家或代理商配合商场打折促销。
“这时,我们的工作人员就很忙碌。我们只好根据商场规定的幅度,先把价格提上去,再打个折扣。”林一鸣说,商品打折后的价格其实与以前正常的销售价格相差不大,“因为商品价格都是厂家根据成本、利润和市场供求情况做出来的,谁也不会做亏本生意。”有些商家还把过季货品或尺码不全的货品拿来打折或赠送。
也有些商场经理反驳代理商的“被迫打折”说。部门商场的管理人士表示,所有的促销售、打折活动都是商家自愿的,“商场促销说到底是为了所有商场的商品的利益。”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某商场主管甚至认为,部分厂家和代理商常年在商场搞打折活动,“价格都是厂家和代理商自己定下的,他们先提价再打折,是他们扰乱了正常的商业规则。”
市消保委:
侵犯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针对张先生的案例,上海市消保委有关人士表示,“虚假打折”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如果价格存在欺诈行为,商家必须对消费者“退一赔一”,此外,还要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
业内人士也建议,消费者不要盲目参加特卖会等促销活动,提倡理性消费,对于价格质疑可以向价格部门咨询和举报,在特卖会购物时,应当留意主办方的名称,购买之后有无正规发票等,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