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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储挂失银行密码收10元钱挂失费 储户称不合理

时间:2010-11-25 00:00来源:新华网 作者:
  

  到银行取钱却忘记密码,银行就得收取10元钱挂失费。前些日子,储户陈大爷就遇到了这样的事。陈大爷认为仅因为密码遗忘,银行就要收取挂失费,似乎不合理。

  上个月,陈大爷在邮政储蓄银行老军营支行的3万元一年期存款到期,准备取出时却忘记了密码,多次输入错误之后,银行存折也被锁定了。柜台人员表示,若想取款需要交纳10元挂失费重置密码。对于这种收费,陈大爷却不认同,"忘记密码又不是存折丢失,存折丢失重办需要工本费,银行收取一定的成本费可以理解,但密码是储户本人设定的,忘记了就应该允许本人持有效证件修改。只是因为储户忘了密码就收取10元钱的挂失费,未免太缺乏根据了。那么多忘了密码的人,每个人挂失都交10元,银行光这一项就获得了一笔暴利。"记者走访了解到,质疑此项收费的人不在少数。

  记者专门就此事咨询了邮政储蓄银行老军营支行,该行一位负责人解释,密码挂失需要经过一些程序,其间会产生一定的费用,银行是"按劳收费"。如今,该银行密码重置收费为10元,如果补办存折则需要收费15元。

  记者走访省城多家银行发现,远不止邮政储蓄银行一家,目前省城绝大多数银行都收取密码挂失费,基本都是5元、10元不等。多家银行负责人也表示,银行的所有收费项目都是依据银监会和国家发改委联合颁布的 《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收取密码挂失费之前已向银监部门进行了报告,并已执行了明码标价、在营业网点进行公告等规定。此项密码挂失费完全"合法"。

  不过,有法律界人士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消费者忘记银行密码并没有导致存款丢失,银行应当允许消费者凭借有效证件找回密码。银行应该多听听消费者的声音,多数人反对的东西,肯定有其合理性。

  银监局开出时间表

  保险人员不得在银行“蹲点”

  昨日,省银监局开出时间表:今年12月31日前,全省各商业银行必须清退保险公司派驻其网点的销售人员。

  明明来银行存款,却被一旁的保险公司驻点销售人员"忽悠"的投了保险。省银监局说,保险公司人员不得派驻银行网点,保险代理业务改由持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银行销售人员负责。商业银行应对客户详细地如实提示保险产品的特点和风险,不得将保险产品与储蓄产品等其他产品混淆销售,不得作简单类比,不得夸大保险产品收益;不得以中奖、抽奖、回扣或者送实物、保险等方式误导销售。(稿件来源:太原晚报 本报记者 孙耀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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