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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现17例减肥药不良反应

时间:2010-11-03 00:00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作者:
  

  市药监局局长昨作客“民心桥” 提醒市民到药店买药要看清标识

  市民要注意区分药品与非药品,药品会标明“国药准字”;如果是食品则意味着其只提供营养物质,无治疗作用;而保健品则意味着对生理机能有调节作用,而非治疗。

  本报讯 (记者 鲍文娟) 昨日上午,市药监局局长蓝镇强作客“民心桥”节目,向市民普及用药安全问题,并就近日的“减肥药西布曲明被叫停”等热点问题进行解答。

  截至目前,深圳药监局共收到西布曲明类减肥药的不良反应17例,目前该局已要求全面停止该类药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西布曲明产品共15个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0月30日发出通知,决定停止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已上市销售的药品由生产企业负责召回销毁。西布曲明是减肥辅助治疗药物,于1997年在国外上市,2000年被获准在我国上市。

  市药监局局长蓝镇强表示,我国目前有15个西布曲明产品品种,这包括制剂和原料。而根据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昨日通报的数据,目前共收到西布曲明类减肥药的不良反应17例,主要表现为:头晕头痛、胸闷无力、失眠烦躁、月经紊乱、心悸和心律失常。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下发通知,要求辖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及药品使用单位停止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的生产、销售及使用。

  买药要“用好药师”

  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有药店7234家,比去年增加420家,增幅6.2%。不少市民觉得身体不舒服,便就近买药,但市民要具备基本的用药常识才能保障自身健康安全。

  蓝镇强介绍,在药店里药品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非处方药其包装上均标有“OTC”字样,一般为开架药,就是市民自己可取的。非处方药分为甲类和乙类,分别以红色和绿色区分,如果是标有红色的OTC标识,就需请药店里的药师加强指导,患者个人也要注意药品的安全性。

  据介绍,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深圳市药品零售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应该在显著位置悬挂值班药师的《上岗证》副本,并规定应有药师在岗,并公布药师每天在岗时间段。无药师在岗时,应当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

  “要用好药师,善于咨询。”蓝镇强表示。他在接听一位女士听众来电咨询时表示,市民个人也应具备一些用药常识,注意区分药品与非药品,“药品上一定标明有‘国药准字’,而如果是食品则意味着其只提供营养物质,无治疗作用。而保健品则意味着对生理机能有调节作用,而非治疗。如果不是药,药店人员却推销其疗效,市民应向药监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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