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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成消费者认为通信服务存在收费陷阱

时间:2010-08-18 00:00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
  

  消协调查显示

  超九成消费者认为固话月租偏高

  尽管不少消费者对电信资费存在不满,但调查结果“一边倒”的比例之高仍然出人意料。昨天,市消协公布近期针对电信资费所做的民意调查显示,超九成消费者认为固话月租费偏高,电话卡期满后余额不退不合理。

  八成消费者认为通信服务存在收费陷阱

  针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电信行业资费问题,市消协近期联合搜狐财经频道在全国范围内展开调查。共有11284人次参与网上投票,其中移动用户占比 55.43%;电信用户占比22.68%;联通用户达到了20.90%;中国铁通用户占比为0.99%。其中,82.06%的消费者认为通信企业在服务过程中存在收费陷阱。

  “收费陷阱主要指各种复杂的计费标准、收费套餐等。”市消协有关负责人表示,尽管电信企业认为套餐形式给予消费者多种优惠,但一家企业就有近百种资费套餐,消费者一是不可能算清楚,二是不可能把所有套餐都“吃干用尽”,总体算来消费者还是吃亏。电信企业的计费方式为什么就不能明明白白、简单一些呢?

  专家称固定电话月租费

  应降一半甚至取消

  目前,国内大多数地区执行的是20元左右的固定电话月租费,北京地区为每月21.6元。91.82%的人认为这一收费标准不合理,仅有8.18%的消费者认为合理。

  据了解,北京市用户执行的21.6元的固话基本月租费标准已实施近10年。中国信息经济学会理事长杨培芳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现在电信运营商的成本,月租费至少应下降50%,而且在月租费中应包含一定的通话分钟数。不少消费者也认为,“同样需要铺设管线才能提供服务的自来水及燃气,消费者只需按照消费数量支付费用”。

  更有北京市人大代表曾建议,对于北京这样一个用户高度集中的特大城市来说,完全有能力取消月租费。市消协则认为,随着移动通信业务大幅增长,部分固话用户在无形中流失,原有的月租费收取已不足以让固话运营商盈利。因此,固话运营企业应弱化“月租费”的盈利目标,改变固话的盈利模式,努力推出其它增值服务。

  91.92%消费者认为

  预付费到期余额不退不合理

  许多通信企业都推出了预付费服务,其中包括大量的电话卡等。电信企业设置了在使用期满后,余额不退的规定。调查显示,91.92%的消费者认为此项规定不合理。针对使用期满后的余额问题,部分通信公司提出可以在同公司内部号码间转存、或再次输入部分费用可以激活,继续使用,但不直接退还消费者费用。有89.03%的消费者认为这种解决方案不合理。

  “这是典型的霸王条款。” 市消协专家委员会委员、律师邱宝昌认为,电话卡到期作废或余额不退,明显违反了我国《合同法》、《消法》相关规定。无论从公平原则来讲,还是从《物权法》、《民法通则》的规定来讲,用户卡内的余额都是属于用户的,话费余额电信企业无权“没收”。而转存、再次输入费用等办法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反而使部分使用预存电话费的老人、学生等用户群,沉淀了大量话费使用不尽。

  据悉,市消协已将上述调查结果向国家发改委、工信部通报,希望推动相关问题及时解决。市消协也同时向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通报了相关情况。法律专家则建议,在欧盟等地区,针对电信这样涉及公共服务业的企业,政府部门会介入审查其格式合同,将对消费者不公平的霸王条款剔除,这一做法值得我国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借鉴。本报记者 窦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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