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家违规销售单位被行政处罚
本报8月12日讯(记者 解照辉)如今,不少家庭选用净水器净化自来水,以期喝上“净水”。但让人想不到的是,部分净水器不但不净水,相反成为有毒污染源。近期,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展开小型净水器卫生监督执法行动,已有3家销售单位被行政处罚。
据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我市销售的净水器所用材料为主要是吸附、过滤材料,去除水中色、嗅味、浑浊度以及有砷、氟化物等有毒有害物质,使水质达到国家标准。但当净水器使用的材料不符合卫生要求甚至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时,该净水器不仅不能净化水质,其材料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可能会溶解于水中,从而造成水质污染,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
截至目前,共检查各类涉水产品销售单位43户次,其中6户存在问题。对存在违法行为的销售单位,卫生监督所进行立案,已向3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共罚款9000元,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同时,多数净水器销售单位进行内部自查,主动将存在问题的净水器撤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