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消 陈郁
本报讯 消费者裴先生近日买烟获赠两张30元面值的话费充值卡,可是充值卡使用截止期限未到却无法充值。在消协的介入调解下,昨天消费者获得了双倍赔偿。
据消费者裴先生介绍,不久前他购买了两条香烟,里面赠送了两张30元面值的充值卡。
“买香烟还送话费,两张加起来就是60元,还不错。”高兴之余,裴先生立即按照充值卡上的卡号和密码拨打电话充值,谁知连拨几次,电话里都语音提示充值已过期,无法使用。裴先生仔细查看充值卡后发现两张卡上标明的使用截止日期是7月31日,而当时并未过使用截止日期。裴先生立即联系了充值卡运营商,运营商表示将把卡的使用期限宽限两个月,但裴先生不满意,他要求运营商按照《消法》对其进行双倍赔偿,双方沟通几次都无法达成共识。
裴先生昨天向溧水县消费者协会投诉,经消协工作人员调解,运营商承诺将两张卡的使用期限延迟两个月,另外再向其手机卡中充入60元,裴先生得到了运营商的双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