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吴永 江苏报道
专家建言:严把高污企业上市“环保关”
地处江苏盐城大丰市的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自今年5月28日首发申请过会后,一直饱受媒体和投资者的质疑。舆论质疑的焦点集中在其集体股权零价格转让、上市前夕突击收购关联方以及强迫老股东退股等方面,而《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日在深入实地调查后发现,辉丰农化涉嫌因隐匿违法排污方面的重大信息而蒙混过会。一些环保方面的专家认为,这样的企业不但不能上市,反而应该立即停产整顿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违法排污责任。
伤农事件频发生 村民怒斥“毒工厂”
辉丰农化是盐城市的“环境友好企业”,但却被大丰市新丰镇赤旗村群众怒斥为“毒工厂”。
近日记者在大丰市新丰镇赤旗村看到,这家农药厂的厂区紧挨着赤旗村,最近的村民住宅距厂子竟然不足百米。采访时,不时能闻到刺鼻的难闻气味。当地村民反映,这时闻到的气味还不严重,每到晚上农药厂排放毒气时根本无法忍受。一位姓奚的村民说,他住在厂子东面大约1公里处,每当刮起西南风时,总感觉头晕目眩,门窗不得不都关上。村民们还说,农药厂生产的一些药很毒(如102,二四滴等),产生的污水经常通过一条较长的暗道直接偷排到斗龙港里,然后排入大海。记者绕着辉丰农化围墙走了一圈发现,周边的几条小河河水发黑泛绿,几乎都处于严重污染状态。
由于严重污染,小麦、油菜、蚕豆等农作物收成锐减,水稻秧苗、棉花出现了发黄、枯死等现象。最让村民痛心的是,进入二十一世纪后,一直赖以糊口生存的家蚕也因遭遇污染出现了大面积死亡,往年平均每张蚕能养四五十公斤蚕茧,而受污染后只有二三十公斤,周围近1500亩桑园每年损失都不低于20万元。为此,当地村民不断向厂方、政府以及新闻媒体反映,但多年过去了,污染仍在加剧,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记者通过深入采访知情人和调阅各种资料发现,从2005年至今,辉丰农化伤农事件屡屡发生:
——2005年6月7日,据《新华日报》报道,大丰市新丰镇赤旗村读者来电反映,建在村里的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大都含有毒性,附近农田作物产量普遍下降,有时整片枯萎死亡,连居民饲养的家禽家畜也生长缓慢。
——2006年5月27日,村民自制的影像资料显示,当地桑蚕出现了大面积死亡现象,一些蚕农指着死去的蚕虫痛心地说:“这让我们老百姓以后怎么过啊!”来自盐城市蚕桑技术指导站的一篇文章则指出,2006年5月底,由于辉丰农药厂排放的废气污染了蚕室和桑叶,新丰镇960张蚕种80%受到危害,当季蚕农减收1000多万元。
——2007年8月15日,村民韦广红、陈远美向盐城市环保局反映江苏辉丰农化集团污染造成养蚕损失,盐城市环保局建议他们向大丰市林业局和大丰市环保局反映。2007年9月22日,七组村民彭喜祥等养蚕户向大丰市环保局举报所养秋蚕大面积死亡问题,大丰市环保局王勇和冯卫云两同志出具的环境监察现场检查单指出,环保部门将进一步对江苏辉丰农化有限公司加强监督管理,建议由新丰镇政府对养蚕户桑园一次性补贴,进行产业结构调整。
——2008年9月23日,落款为大丰市新丰镇赤旗村七组全体养蚕受害户的一封上访信上按满了23位农民的手印。信中说,又一年的秋收来了,我们却要用悲愤和忧愁交织成的泪水来品味秋收……
面对一系列伤农事件,辉丰农化董秘郑路明竟然表示,最近几年没有发生污染桑蚕的事件,只在2004年以前因污染给蚕农补偿过。另据了解,2005年,辉丰农化在大丰港经济区征用土地,新建了一个名为生产事业二部的厂区,赤旗村的厂区则成了生产事业一部,大规模的生产转移到海边。
超标污水直排大海 当事企业矢口否认
记者驱车几十公里来到了黄海之滨的大丰港,车子驶入大丰港经济区南港工业区(也被称为大丰海洋经济区),一块高大的宣传牌赫然入目——“高目标定位,高强度定位,勇创江苏沿海首家国家级生态化工示范园”。此时虽然隔着车窗,一股恶臭仍穿透过来,让人恶心得想吐。记者来到了占地约700亩的辉丰农化生产事业二部,路边“辉泽万物,丰满天下”的宣传语十分醒目。
在一位知情人的指引下,我们沿着辉丰农化东墙走到最南端,拐过弯便发现了一个排污口。这个排污口是企业的排水口,装有阀门,但阀门没有关死,不断有污水慢慢流淌出来,流到了紧靠厂子的一条名为八中沟的小河里。记者在装有阀门处的水池里看到,污水黑得发亮,像墨汁一样浓稠,而流到小河里面的污水已经呈现油污状、褐红色,不时散发出一阵阵恶臭。记者分别在阀门处和小河边取了水样,经专业机构检测,化学需氧量(COD)分别高达1000mg/l和200mg/l。
这位知情人士透露,辉丰农化的违法排污行为已经到了明目张胆的地步,污水处理设备运转极不正常,2个排水口全部变成了排污口,另外还设了2个所谓的排涝泵,每逢下雨天或者夜晚就会将未经过任何处理的污水通过这些排污口公然排到八中沟中,继而直排大海。
辉丰农化的违法排污行为,在一家污水处理厂得到了进一步证实。这家名为联合环境水处理大丰有限公司的污水处理厂,是由江苏腾龙集团和新加坡联合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的,负责南港工业区10多家化工企业的污水处理。厂方一管理人员告诉记者,辉丰农化按照目前的生产情况,每天应该产生大约3000吨废水,经过初步处理达标(即COD达到500mg/l以下)后应该有七八千吨,而现在的实际情况是,每天只送来900吨废水。这位负责人气愤地说,辉丰农化有时候竟然直接从河水里抽一些水然后勾兑一些废水,交给污水处理厂蒙混过关。
针对污水处理设备运转不正常的反映,记者向辉丰农化厂方提出进厂区看看污水处理设备,但遭到了拒绝,一位名为陈经华的管理人员在请示了领导后回答:“高温季节厂区不接受记者采访”。辉丰农化董秘郑路明在接受采访时称,企业所有的污水都在经过处理达到接管标准(COD500mg/l以下)后交给污水处理厂了。针对记者提出的日废水排放量、月排污费等问题,郑路明则明确表示拒绝回答。郑路明认为,企业在报告期内未发生过污染环境的重大事件,不存在违法排污。她还说,中国是一个工业水平还不是非常先进的国家,作为一个化工企业没有污染是不可能的,真正要做到像外国大公司那样治污也是不可能的。
专家建言:严把高污企业上市“环保关”
应该说,国家相关部门对上市公司的环保监管工作一直十分重视。近年来,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环保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文件。
然而,这样的文件在地方,在落到实处时却遭遇了重重阻力。
记者登录江苏省环保厅网站,调阅盐城市及各县(市、区)环保局领导带案下访暨包案情况的记录发现,仅最近两年,大丰港经济区南区因群众举报污染问题并被调查处理的多达6次,其中涉及辉丰公司的有两次:2009年6月11日,因群众反映南区大气污染严重,盐城市环保局相关领导在下访后责令江苏辉丰集团等5家化工企业根据各自存在的问题于2009年7月12日前完成废气处理装置改造,否则将采取降低企业信用度和新闻媒体环保网络曝光等手段;2009年11月14日,大丰市政府决定对大丰港区南区环境综合整治并对该区13家化工企业都下达了限期治理达标的通知,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限期治理达标的任务,将依法对企业进行停产和经济处罚。此外,2009年7月14日,有群众向江苏省环保厅厅长信箱投诉大丰港化工区直接排污入海。
发人深省的是,连续多年来的恶性伤农事件以及从未间断的群众举报,却都没有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辉丰农化招股说明书竟称:江苏省环保厅通过专项核查,确认本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出具了《关于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上市环保核查的函》,认定“核查时段内该公司未因发生环境违法行为而受到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就这样,一个涉嫌隐匿重大环境信息、涉嫌常年违法排污的重污染企业,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2010年第84次会议上蒙混过会。
记者在大丰调查的时候,当地很多群众非常想不通这样的企业怎么上市,非常担心这样的企业上市后会带来更大的污染之祸。大丰市新丰镇赤旗村的众多村民向记者疾呼,这样的制药企业为什么不搬离居民区?
据报道,辉丰农化拥有全球规模最大的咪鲜胺、二噻农产品,全球规模第二的溴苯腈产品,国内规模最大的二四滴、吡氟酰草胺、氟环唑产品。对农药颇有研究的原沧州市农林科学院研究员武之新告诉记者,102、二四滴等产品都是中等毒性农药,肯定要产生严重的污染,这样的企业距离居民区至少应该在2公里以上。
耐人寻味的是,辉丰农化在大丰当地地位十分显赫,是大丰市三制保护企业(即“检查准入制、收费扎口制、处罚申报制”),对当地财税贡献较大。据相关报道,该公司2009年全年实现销售6.8亿元,利税1.37亿元,上交税金4200多万元,成为大丰地区工业企业第一纳税大户。值得注意的是,辉丰农化居然是盐城市“环境友好企业”,辉丰农化董事长仲汉根被评为2008年、2009年大丰市“十大明星企业家”。
南京大学环境学院有关专家指出,这样的企业不但不应该上市,反而应该立即停产整顿,并追究企业相关人员的违法排污责任,同时追究环保部门的监管责任。这位专家指出,推进已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工作固然重要,更重要的是将防线前移,在企业上市前严把“环保关”。否则,重污染企业一旦蒙混上市,有朝一日将给投资者带来巨大投资风险。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王毅也认为,一个企业如果连起码的污水达标排放都做不到位,是不应该上市的。
本报将对这一事件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