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深圳3月12日电(记者叶前)深圳市消委会12日披露的2010年预包装冷冻水产品计量调查报告显示,沃尔玛、家乐福、吉之岛等大型超市销售冰冻海鲜时,把冰计入净含量,缺斤少两近30%。
在深圳市消委会抽查的48批次冷冻水产品中,47批次样品均为负偏差,偏差最大为-61.9%,最小为-1.42%,平均偏差约-29%,即消费者每购买500克冻海鲜,实际重量就要少150克,甚至有产品冰和鱼各半,48批次中仅一批次计量准确。
深圳市消委会消费指导部部长梁超美说,去年底,深圳市消委会接到消费者对多家大型商场冷冻水产品计量不足的投诉,部分商品净含量偏差达60%。为此,深圳市消委会组织人员对部分有冷冻水产品销售的商场进行了前期摸底调查,并根据前期调查情况结合消费者投诉进行了本次抽查。
抽查发现,在家乐福深圳某门店销售的阿拉斯加狭雪鱼柳,标注净含量604g/袋,实测净含量304g,偏差-300g,也就是阿拉斯加狭雪鱼柳净含量与含冰量比接近1:1。
“根据国标有关冷冻水产品的定义,企业在生产工艺上必须镀冰衣或包冰被,该生产工艺意在保证冷冻水产品在贮存、销售过程中的质量,一般认为镀冰衣或包冰被占总重5%-10%,冰重接近30%甚至冰鱼各半的情况,显然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梁超美说。
为保护消费者权益,深圳市消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生产企业应在冷冻水产品镀冰衣前确定净含量,防止将缺秤短量的商品销售给消费者。沃尔玛等销售企业应准确、客观告知消费者产品的含冰量,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深圳市消委会建议政府监管部门尽快制定针对冷冻水产品销售的指导意见,规范冷冻水产品的计量标注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