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农药成“作料”
“有毒”豇豆再次敲响农产品质量安全警钟
本报综合消息 今年1月份以来,海南豇豆在武汉白沙洲农副产品市场连续3次被检测出含有禁用农药水胺硫磷。截至目前,全国已有武汉、上海、郑州、合肥、杭州、广州等11个城市检测出海南豇豆农药残留超标。这一事件再次敲响农产品安全警钟。
据悉,目前海南豇豆价格跌至谷底,从春节前最高时的每公斤6元多降至每公斤0.8元。据山东收购商吕金虎介绍,2月19日他发往上海的豇豆中,有113箱被当地检测部门检测出含有禁用农药水胺硫磷。他随后发出的500箱被拒绝接收。“现在我不仅赔本,而且不再继续收购豇豆了,收了也没人要。”
什么催生了“有毒”豇豆
海南省农业厅厅长肖杰向媒体表示,针对目前豇豆农药残留超标问题,海南省农业部门正联合市县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进行拉网式排查。他认为,海南豇豆出现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主要有以下5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农产品质量监测体制机制存在薄弱环节。肖杰说,海南省农业主管部门建立质量监督处才几年时间,海南18个市县中仅三亚市农业局设有质量监督科。很多市县检测设备缺乏,机构、人员配备不足,质量意识不强,凸显质量监管是海南农业部门的薄弱环节。
二是农资市场亟待加强监管。他说,从农业部门排查的情况看,虽未发现销售剧毒农药的农资店,但不敢保证海南就没有剧毒农药。农资店大多规模小,经营分散,监管比较困难。
三是农民科学用药知识缺乏。许多农民不知道使用高效低毒的农药替代国家禁止的剧毒农药。
四是海南冬季瓜菜生产没有完全实现标准化。农民千家万户分散种植,收购商在田间地头收购,每家每户使用的肥料和农药都有差别,市县标准化生产任重道远。
五是农产品追溯系统没有建立起来。目前已有一些合作社建立用药台账、配送可查制度,但要在全省范围内实施,还有很大难度。
质量安全是“种”出来的
海南农业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农产品质量安全是“种”出来的,不是检测出来的。因此,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在于抓“源头”。目前,海南正集中开展禁用农药清查清剿专项整治行动。以陵水、乐东、三亚等豇豆主产区为重点整治区域,以制售使用水胺硫磷等禁用农药为重点对象,建立由农业部门牵头,联合工商、公安有关部门参与的部门联动机制,开展拉网式清查清剿,严厉打击制售禁用农药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经营农资店,确保生产源头安全。海南省农业厅还要求,各市县要迅速建立豇豆产地台账和质量追溯制度,记录生产地点、责任人、农药等生产资料使用以及采收日期、产品流向等生产档案,建立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并组织检测合格的豇豆到销地市场销售,增强收购商和消费者信心。
据海南省植保站农产品质量检测流动站副站长张青冬介绍,全省已建立严格的豇豆准出制度。对每一辆运输豇豆的车,都要查验是否有生产地出具的检测合格证。如果没有,要进行强制抽样,确保检测100%覆盖、出岛豇豆100%合格。
从源头加强监管
针对本次“有毒”豇豆事件,日前,部分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对《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进行分组审议时表示,应加强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不要让农药成为老百姓餐桌上的“作料”。
彭祖意委员指出,目前大量农产品在种植等环节中使用农药,但基层的检测设备非常少;另外在养殖中使用的一些饲料中,也有一些违禁、超标的添加物,这样就存在一些隐患。因此,一些检测的机制和设备都有待完善和加强。
就如何杜绝残留农药成为人们作料的“必备品”,杨邦杰委员提出,食品安全的链条很长,要从源头上进行检查,包括土壤、水环境以及蔬菜、茶叶在生产过程中农药化肥的使用等,这是非常重要的,很多食品都涉及这个问题。刘振伟委员则建议,要切实加强县一级检测机构的能力建设,尽快提升检测水平。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中指出,虽然《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了买样费和检验费由同级财政列支,但由于部分地方财政困难,经费到位率很低,缺口很大,直接导致监督抽检范围缩小、频率下降、批次减少,这也给食品安全埋下了隐患。对此,李传卿委员指出,要突出落实好经费保障,当前提高行政执法效力的关键是要扩大食品的抽查范围,增加抽查的频率,加大抽查的力度。《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