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群众举报,江苏省赣榆质监局执法人员在新城区某商品房小区建筑工地上查获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混凝土用热扎带肋钢筋32.63吨。
检查发现,该商品房开发小区施工工地使用的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规格为HRB335--Φ16mm,定尺为9m,现场数量9捆,系江苏胜丰钢铁有限公司生产;HRB335--Φ18mm,定尺为9m,现场数量11捆,系淮安长锋钢铁有限公司生产。这两批钢筋表面粗糙,颜色不均,部分钢材铭牌上的批号、生产日期等内容为手写。经对该两批钢筋进行抽样检验,结果显示这两批钢筋均为不合格品。其中一批钢筋力学性能指标屈服强度不合格,重量偏差超出国家标准GB1499.2--2007最大允许值的4倍。经初步调查,这两批钢筋分别购进54吨和45吨。
该项目监理与承建方没有认真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应当知道存在明显的质量问题,还是将其使用到工程上去。为了防止剩余的劣质钢筋被转移或者使用,执法人员立即扣押了现场32.63吨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并责令其对已使用在建筑工程上的钢筋立即拆除。该局负责人表示,还将此情况通报给建设部门。目前此案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通讯员:刘朝才)
刘朝才